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龙华、坪山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更名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7年第3号 2017-03-06 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坪山新区国家税务局更名为龙华区国家税务局、坪山区国家税务局的通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3号)精神,我局决定将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更名为深圳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深圳市坪山新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更名为深圳市坪山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一、深圳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办事处和平路364号402房 邮编:518109 举报电话:27970875 传真电话:27747360 受理范围:负责受理群众检举的深圳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有关偷税、逃税、抗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深圳市坪山区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纵路145-147号坪山联合办公大楼国税404室 邮编:518118 举报、传真电话:28824275 受理范围:负责受理群众检举的深圳市坪山区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有关偷税、逃税、抗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