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 2012 年 1 月 1 日营改增上海试点,选择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2013 年 8 月 1 日起部分行业全国范围营改增:“1+7”(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试点),从2014年1月1号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加入营改增的行列,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营改增“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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