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限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缴费人: 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延长办理期限截止到6月25日。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停止办理后,新生儿和大学生参保按照各市规定办理。 请未缴费的缴费人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支付宝、“河北税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缴费,以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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