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19]141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9-03-27
摘要: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以“元”为单位的要素价格和以费率形式计取的有关费用标准不变。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京建发[2019]141号             2019-3-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的要求,现对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二、现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以“元”为单位的要素价格和以费率形式计取的有关费用标准不变。

  三、实施时间

  (一)2019年4月1日(含)以后开标或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或发包人应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2019年3月31日(含)前已开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