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业税制改革与承包衔接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企[1994]22号 1994-09-15 朝阳、海淀、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市财政局京财农[1994]358号《关于国有农口企业税制改革与承包衔接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对批复中明确从1994年按新税制执行交纳所得税的企业,请你们及时与企业联系,做好今年的税收征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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