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发[2008]40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6-16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发至所辖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指导其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发[2008]40号        2008-06-16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发至所辖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指导其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反映。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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