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科[2012]27号 2012.7.18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委办发[2011]38号),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税务系统推进本市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二、逐步更换,自愿领用 自8月1日起,纳税人新领用的证书为升级后的“法人一证通”证书,原存量证书仍可使用,其中64K介质可进行免费升级。税务机关以纳税人自愿领用为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纳税人使用“法人一证通”。 三、妥善推进,优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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