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涂改过的税局代 开发 票有效吗?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3
摘要:  问:我公司近期取得了一些税局代 开的发票,发现抬头处因税局开票人员打印错误,加盖了更正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不能涂改的,这些发票还是有效的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涂改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
问:我公司近期取得了一些税局代 开的发 票,发现抬头处因税局开票人员打印错误,加盖了更正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不能涂改的,这些发票还是有效的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涂改发 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据此,被涂改过的发 票应退回开票单位作废,重新开具。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