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税函[2021]79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109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30
摘要:目前新办税人可以同时申领纸质专用发票和电子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使用。同时我市将在上级税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逐步扩大电子专用发票的使用对象,让更多的纳税人分享专票电子化带来的便利。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211097号提案的答复

榕税函[2021]79号      2021-6-30

尊敬的危小薇委员:

  《关于改进提升增值税等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的建议》(2110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子发票明确标准、规范管理问题

  电子发票相对于纸质发票一个明显的优点,就是存储保管更经济,即它是以信息化进行存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远程交付,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进行免费重新下载,几乎不存在丢失、损毁的风险,因此不会导致纳税人电子发票丢失带来的税务处罚风险。

  二、关于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2020年12月21日起全国分两批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即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我省列入第二批(2021年1月21日开始)推行地区。该公告还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

  一是发票样式更简洁。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二是领用方式更快捷。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三是远程交付更便利。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发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四是财务管理更高效。电子专票属于电子会计凭证,纳税人可以便捷获取数字化的票面明细信息,并据此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五是存储保管更经济。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与纸质专票相比,无需专门场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六是社会效益更显著。电子专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电子专票的推出,还有利于推动企业财务核算电子化的进一步普及,进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新办税人可以同时申领纸质专用发票和电子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使用。同时我市将在上级税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逐步扩大电子专用发票的使用对象,让更多的纳税人分享专票电子化带来的便利。

  三、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工作问题

  2020年12月21日起,我市税务部门积极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开展专用发票电子化政策宣传。通过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刊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邀请福建电视台对我市专票电子化工作进行采访报道;通过福州日报、福州新闻广播发布新闻稿《今起我市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专票电子化》。通过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钉钉平台及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专票电子化的相关内容20多篇,还原创了《增值税电子专票来啦!快来认识一下吧》,以动漫、直观、简要的方式宣传电子专票相关政策。

  我市税务部门还主动为开具、接受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供一对一的网格化服务,通过电话、面对面的方式及时向其宣讲电子专票政策、开票软件操作等知识,辅导纳税人准确开具接收电子专票。截止2021年6月29日已为297户接收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和1740户开具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供了网格化服务,服务面达到100%。

  根据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2021年要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再次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您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领导署名:张孔院

  联 系 人:李佳睆

  联系电话:17396568166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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