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税函[2022]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17
摘要:出口退税、收入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风险管理等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协同配合,对于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及时受理、审核、核准、退库,及时传递信息,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退税全流程实施跟踪提醒、督办,确保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税函〔2022〕155号              2022-06-17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劳函〔2022〕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升思想站位。

  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稳外资稳外贸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部门进一步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相关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切实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宣传辅导。

  根据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相关措施,结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货劳函〔2022〕56号)等政策,通过税务网站、税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持续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帮助出口企业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并提示提醒企业加强内控管理,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限期办结。

  出口退税、收入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风险管理等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协同配合,对于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及时受理、审核、核准、退库,及时传递信息,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退税全流程实施跟踪提醒、督办,确保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将设置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查询模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防控退税风险。

  在确保出口退(免)税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同时,积极开展风险分析及应对工作,对出口退税增长异常、出口货物中涉及电子产品、农产品、贵金属等风险产品的企业,综合利用出口退税风控系统等重点开展分析应对。各单位应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季度分析报告以便函形式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至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同时每年至少完成1次风险任务推送及应对,风险分析及应对过程中,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及时移送稽查。

  五、强化内部监督。

  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对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以及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各单位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联系人:查君炜,联系电话:0551-62831529。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2年6月1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