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武地税发[2003]221号 2003-11-19 各区分局,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01]64号)要求,市局对市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局决定废止、修改部分文件,现将废止、失效、修改文件目录告知你们,同时将省局及市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的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废止文件目录 2、修改文件目录 3、失效文件目录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03年11月19日 附件1: 废止文件目录 1、市地税局、市计委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关于下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部分税目注释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79号) 2、市地税局、市计委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委关于下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广播电视类税目注释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80号) 3、市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稠油处理工程”含义的函(武地税发[1995]277号) 4、市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对单位用建房基金建造住房应征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批复(武地税发[1995]241号) 5、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17号) 6、市局关于加强对地方税收法定政策减免和欠税管理的意见(武地税发[1996]80号) 7、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81号) 8、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贸出口牲畜免征屠宰税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82号) 9、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蔡甸分局要求调整城建税税率、土地使用税计税标准报告的批复(武地税发[1996]102号) 10、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洪山分局调整城建税税率的请示的批复(武地税发[1996]106号) 11、市局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建设步伐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235号) 12、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282号) 13、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建筑工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武地税发[1997]141号) 1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安置随军遗属建房适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172号) 15、关于对东西湖吴家山街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批复(武地税发[1997]173号) 16、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造金属构架加油站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率的函(武地税发[1997]174号) 17、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计委关于三线脱险调整项目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213号) 18、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变更经济性质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266号) 19、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测绘野外工作人员生活基地住宅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285号) 20、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邮电局邮政综合楼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税问题的批复(武地税发[1998]165号) 21、市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购买“三资”企业商品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地点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276号) 22、市局关于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应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58号) 23、市局转发省局关于公路过境收费亭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适用税率的批复(武地税发[1998]368号) 24、关于抄送武汉供电局多种经营管理局所属企业上交行政管理费复函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65号) 25、市局转发市政府《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66号) 26、市局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48号) 27、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核管分离及跟踪管理试行办法》(武地税发[1999]141号) 28、市局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及征管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254号) 29、市局转发省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239号) 30、关于落实专利技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武专[1999]34号) 31、市局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关政策的批复的通知(武地税发[2000]57号) 附件2: 修改文件目录 1、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通知(武税三[1986]17号) 2、关于做好对房屋所有权证等征收印花税工作的联合通知(武税[1990]1号) 3、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税收征管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84号) 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209号) 5、市地方税务局、文化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83号) 6、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99号) 7、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江夏地区撤县建区后有关地方税政策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武地税发[1996]101号) 8、市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补充通知(武地税发[1996]171号) 9、市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转租房屋实行定额征税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187号) 10、市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259号) 11、市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145号) 12、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再就业工程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61号) 13、市局关于转发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两个文件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72号) 14、市局关于在全市饮食业、部分娱乐业和服务业实行定额统一发票管理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98号) 15、市局关于在全市饮食业、部分娱乐业和服务业实行统一发票与收入结算凭证相结合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99号) 16、市地税局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土地征税等级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108号) 17、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市再就业办关于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152号) 18、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157号) 19、市局关于转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245号) 20、市地税局关于对饮食业、部分娱乐业和服务业实行定额统一发票税收征管办法的补充通知(武地税发[1998]254号) 21、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8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200号) 22、市地税局关于武汉舵落口大市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11号) 23、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业户和市场税收征管的若干意见(武地税发[1998]224号) 24、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业、部分娱乐业和服务业定额统一发票及收入结算凭证管理和检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298号) 25、市局转发“武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84号) 26、市局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11号) 27、市局关于黄陂地税局对黄陂撤县设区有关税收政策请示的批复(武地税发[1999]99号) 28、关于印发《贯彻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有关财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武科改[1999]160号) 29、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税收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190号) 30、市局转发市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市区内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234号) 31、市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龄工作报告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205号) 32、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281号) 33、市局关于转发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330号) 34、市局关于转发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2000]311号) 35、市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汉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武地税发[2001]30号) 36、市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地税发[2001]108号) 附件3: 失效文件目录 1、市局转发省局对交通部门所属公路段从事交通设施养护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武地税发[1994]25号) 2、市地税局关于对个体户部分地方税(费)实行综合征收率计征和小型个体户实行定额计征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31号) 3、市局关于转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91号) 4、市局关于对个体发廊实行地方税(费)综合征收率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130号) 5、市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社会养老保险调剂基金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132号) 6、市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167号) 7、市局关于加强对省级在汉企业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202号) 8、市局转发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对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与审计工作相互协调几点意见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276号) 9、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关于工会企业办理减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5]47号) 10、市局关于对个体定期定额征收户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78号) 11、市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114号) 12、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159号) 13、市地税局关于改进小型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172号) 14、市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244号) 15、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业定期征收户九七年定税工作和统一使用《纳税手册》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272号) 16、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关于印发《武汉市鼓励和扶持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的通知(武经[1996]274号) 17、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国有企业实施统一所得税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武财工[1996]70号) 18、市总工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市工会系统职工技协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的若干规定(武工[1996]12号) 19、市局关于对小型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的补充通知(武地税发[1997]58号) 20、关于下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属科研单位名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93号) 21、市局关于转发省地税局做好1997年度地方税务登记证验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107号) 22、市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134号) 23、关于下达享受全民所有制科研单位名单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169号) 24、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武地税发[1997]245号) 25、关于下达武汉市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武经[1997]95号) 26、关于武汉市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项目申办工作的通知(武经[1997]138号) 27、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工会系统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活动管理的若干规定(武工[1997]57号) 28、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做好一九九七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民政[1997]89号) 29、市地税局转发省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164号) 30、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蔡甸区造船厂等六户受灾企业有关地方税的批复(武地税发[1998]198号) 31、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贸出口牲畜免征屠宰税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199号) 32、市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办发[1998]292号) 33、市局转发市物价局关于执行税务登记收费标准批复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61号) 34、市局关于做好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一九九九年纳税定额核定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8]383号) 35、市局关于转发《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111号) 36、市局关于对外贸出口牲畜继续免征屠宰税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80号) 37、市局转发省局《关于重新核定及调整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的通知》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144号) 38、市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和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162号) 39、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下达1998年武汉市新产品税收返还项目的通知(武经科[1999]136号) 40、市民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关于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武民政[1999]125号) 41、市局关于对个体临时经营户税务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地税发[1999]199号) 42、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证券机构代理买卖国债业务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武地税发[2000]118号) 43、市局转发省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2000]61号) 44、市局关于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开展2001年度地方税务登记验证工作的通知(武地税发[2001]234号) 45、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贸出口牲畜继续免征屠宰税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2001]138号) 46、市局关于武汉市蔬菜公司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武地税发[2001]177号) 47、市局关于湖北天宁医药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纳税地点等问题的函(武地税函[2001]2号) 48、市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武地税发[1996]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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