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川0524刑初159号 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0-30
摘要: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苗某珍采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为他人虚开的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文机关: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文字号:(2020)川0524刑初159号

  发文日期:2020-12-02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20)川0524刑初159号

  公诉机关: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何某云,小名何小四,男,1977年3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自由职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现住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因本案,于2019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9月1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叙永县看守所。

  辩护人:赵勇,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孙国良,山东稷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仲某江,小名老仲,男,1966年3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自由职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现住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2年2月7日被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因本案,于2019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24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叙永县看守所。

  辩护人:许邓,四川德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严某荣,小名严二,男,1978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自由职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现住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因本案,于2020年3月5日被宣布拘留后,因新冠肺炎疫情无法羁押,于当日被取保候审,于2020年3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4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叙永县看守所。

  辩护人:周克祥,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周某龙,外号小李,男,1982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自由职业,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临海市,现住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因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于2011年12月19日被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因再次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于2013年9月10日被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于2013年12月6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20年4月6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5月9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叙永县看守所。

  辩护人:刘泸之,四川泸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男,198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浙江省临海市。因本案,于2020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4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叙永县看守所。

  辩护人:刘程,四川精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林瑶,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苗某珍,女,1971年3月1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自由职业,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因本案,于2019年8月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9月1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泸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尹绍洪,四川德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季某,女,1970年11月9日出生,汉族,大学专科文化,会计,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现住营口市西市区。因本案,于2019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于2019年9月1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泸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李菊芳,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以叙检二部刑诉〔202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何某云、苗某珍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何某云、季某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9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进琪、李佳林,检察官助理马勤出庭支持公诉。上述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8年上半年,王总(音,另案处理)和李军(另案处理)商量共同做非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赚钱。2018年6月至7月,王总联系了毕某、彭某、蒋善进成立公司,蒋善进通过赵某1联系到魏某后,由魏某和毕某在四川省叙永县注册成立了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县华衡公司)。毕某、彭某与魏某约定:每开出去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有20元的利润来分。2018年下半年,王总告知李军已经成立叙永县华衡公司,让李军联系上下游企业来做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2019年1月初,在王总的安排下,叙永县政府和税务部门对叙永县华衡公司的异地业务进行考察。在此期间,毕某认识了被告人何某云,避开王总与何某云联系业务。何某云以叙永县华衡公司每销售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票给20元的利润来给毕某、彭某结算,并负责叙永县华衡公司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和销项业务。何某云利用叙永县华衡公司进行犯罪的事实如下: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1.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通过被告人严某荣、周某龙、陈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从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上海在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在凡公司)虚开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增加叙永县华衡公司的燃料油库存量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事实。

  2018年底,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和李军商量,通过叙永县华衡公司从上游企业低价购进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将这些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价格提高后,转卖给下游企业;或者从上游企业购进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把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换为燃料油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抵销燃料油销售价格提高后增加的相应销项税额;通过这两种方式,既提高了燃料油销售价格来达到下游用票企业的要求,又不需要缴纳提高价格后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最终将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至何某云控制的公司后,再提高票面上的燃料油销售价格,然后以每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460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澳公司)。

  2019年3月中旬,被告人仲某江联系被告人严某荣,严某荣联系了被告人周某龙,周某龙又联系到被告人陈某,陈某再联系王永官(另案处理)通过购买方式虚开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叙永县华衡公司。2019年3月17日左右,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王永官在上海一酒店内,由王永官利用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了22.46858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9999.43969万元,税额共计1599.91031万元,价税合计总计1.159935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3月,经税务机关核查,发现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已走逃失联,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失控异常票,也没有缴纳相应的燃料油增值税,于是将上述已被抵扣的税额全部作进项税额转出。何某云随后找到仲某江解决该批发票问题。仲某江找到严某荣,严某荣又找到周某龙,周某龙再找到陈某处理该批发票的问题。2019年3月27日至次日,陈某找到项敏(音,另案处理),由项敏利用上海在凡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1.5034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其中有40份的单价为每吨301.7241元,6份的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4份的单价为每吨1034.4827元,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999.327578万元,税额共计799.892422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799.22万元。这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机关已被抵扣了27份,抵扣税额共计431.962767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发现上海在凡公司没有缴纳相应的燃料油增值税。2019年4月10日至次日,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3154万元至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该公司随即将此款过账至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晟嘉化工有限公司和王为的银行账户。此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某云支付985万元至陈某控制的王某3的银行账户,利用齐守铭和陆忠祥的银行账户支付1372万元至仲某江控制的仲飞银行账户;何某云支付了80万元,又利用齐守铭的银行账户支付80万元至严某荣控制的杨某3银行账户。仲某江利用仲飞的上述银行账户支付了190万元至陈某控制的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共计进账1175万元。陈某利用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支付62万元至严某荣控制的杨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陈某利用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支付18万元至周某龙的银行账户,支付100万元至郑某的银行账户。仲某江得到严某荣给付的20万元现金。

  2.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利用叙永县华衡公司把从金澳科技公司虚开进来的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换为燃料油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开具到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云海公司)、营口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稳达公司),再由营口云海公司、营口稳达公司开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金澳公司的事实。2019年2月26日至4月22日期间,经被告人仲某江联系,金澳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48份,单价在每吨4224.1379元至4336.2831元之间,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424872819亿元,税额共计6977.92421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12266524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金澳公司过账5.12266524亿元。随后,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云海公司开具11.35799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发票和2.4万吨沥青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50份,其中,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36份,单价在每吨1508.6206元至3318.9655元之间,沥青增值税专用发票14份,单价为每吨560.3448元,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4846313732亿元,税额共计3975.410268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8821724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营口云海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2.5949099亿元。同期,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稳达公司开具11.27655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3.0001万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7份,其中,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16份,单价在每吨1508.6206元至3103.4482元之间,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单价为每吨362.0689元,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2495377629亿元,税额共计3599.260371万元,价税合计总计2.6094638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营口稳达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2.571445亿元。

  3.被告人何某云同意李军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利用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启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启乐公司)、营口云海公司与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李军经被告人何某云同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于2018年12月20日,利用营口启乐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280吨航空煤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单价为每吨3543.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99.2069万元,税额共计15.8731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15.08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随后,在当日和次日,在没有燃料油的情况下,又利用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云海公司开具277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单价为每吨3594.8275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99.57672万元,税额共计15.93228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15.509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8年12月21日,营口云海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115.509万元。随后,叙永县华衡公司于当日过账115.3428万元至营口启乐公司,营口启乐公司于次日14时44分过账116万元至何洪义的银行账户,何洪义的银行账户又在6分钟后将这116万元过账至王为的银行账户。

  4.被告人何某云控制叙永县华衡公司后,在没有真实货物交的前提下,同意李军利用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李军经被告人何某云同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于2019年1月24日至次日,利用营口宝力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简称营口宝力特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11.041334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200份,单价为每吨1991.3793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1987483783亿元,税额共3517.247724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5504731507亿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了630份,已抵扣税额1007.66988万元。2019年1月31日,经过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燃料油销售价格,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国华公司)开具9948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单价为每吨3879.3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单价为每吨3873.103455万元,税额共计619.69654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4492.8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2月19日,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嘉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嘉惠公司)开具2.0007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81份,单价为每吨4043.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8089.037055万元,税额共计1294.24594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9383.283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1月29日至2月26日期间,营口云海公司、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宇创公司)、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凤宏公司)、营口嘉惠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后,叙永县华衡公司再过账至营口宝力特公司,共计过账1.361109亿元。营口国华新公司和营口嘉惠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分别过账5208.355627万元、7964.719万元。

  5.被告人何某云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利用广西合山利来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合山利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叙永县华衡公司和淄博宇创公司的事实。

  彭某和毕某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被告人何某云的建议下,成立广西合山利来公司。何某云同样以广西合山利公司每销售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票给20元的利润来给毕某、彭某结算,并负责广西合山利来公司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和销项业务。2019年3月30日至4月1日期间,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214.67吨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单价为每吨4677.5862元或者4801.7699元,税率为13%或者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01.018475万元,税额共计15.36922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16.3877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过账116.3877万元。2019年4月28日至次日,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给淄博宇创公司开具5584.9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单价为每吨1592.92元,税率为13%,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889.387735万元,税额共计115.62040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005.00814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

  2019年4月30日,被告人何某云为了增加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的燃油库存量和进项税额,通过营口和丰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和丰鼎盛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3799.2吨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单价在每吨4660.34元至4955.75元之间,税率为13%,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870.719434万元,税额共计243.19532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113.91476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

  被告人何某云为了增加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的燃油库存量和进项税额,通过柳州市酷远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酷远公司)、柳州市烨登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烨登公司)、柳州市高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高酷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期间,柳州酷远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5006.2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单价为每吨433.63元或者469.03元,税率为13%,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29.912742万元,税额共计29.88865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59.801398万元。2019年4月24日,柳州烨登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4050.8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单价为每吨469.03元,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89.993274万元,税额共计24.69912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14.6924万元。2019年4月24日,柳州高酷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4426.8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单价为每吨469.03元,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07.628672万元,税额共计26.991727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34.620399万元。柳州酷远公司、柳州烨登公司、柳州高酷公司共开具了1.34838万吨低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上述三家公司取得的6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失控异常票,已被认证抵扣57份,抵扣的税额73.790072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并对此进行税务稽查。

  二、非法出售和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1.被告人何某云为了增加叙永县华衡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通过支付票面金额1%的费用,向被告人苗某珍非法购买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1月22日至2月22日期问,被告人何某云从被告人苗某珍处购进中油盖华(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盖华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1份,作废2份,品名为轻质液体石蜡、绝缘变压油、重质液体石蜡、有机热载体等四种,其中轻质液体石蜡的单价为每吨4413.7931元,重质液体石蜡的单价在每吨3064.31元至5775.862元之间,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1234221086亿元,税额共计1797.475362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3031696448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3月13日至4月2日期间,叙永县华衡有限公司给中油盖华公司过账1.303169645亿元。2019年2月22日,被告人何某云从苗某珍处购进沈阳全信泰石油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全信泰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作废1份,单价为每吨5099.1379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82.755761万元,税额为77.24094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59.99671万元;当日,又从苗某珍处购进沈阳润益昌石油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润益昌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作废1份,单价为每吨4768.9655元或者4789.6551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94.752993万元,税额共计15.16047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09.913472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2月27日,由营口嘉惠公司给叙永县华衡有限公司过账2100万元,随后,叙永县华衡有限公司给沈阳全信泰公司过账559.9967万元,给沈阳润益昌公司过账109.913472万元,给中油盖华公司过账930.089828万元,给沛县利如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利如公司)过账500万元,刚好过完这2100万元。

  2.被告人何某云通过周涛(音,另案处理)从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杉木远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达来公司)、柳州市沃纳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沃纳公司)、沛县利如公司、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满兴泉公司)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增加叙永县华衡公司的燃料油库存量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然后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燃料油销售价格,再开具至淄博宇创公司的事实。

  2019年2月18日至次日,被告人何某云购进广西杉木远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6073.9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61.806047万元,税额共计41.888953万元,价税合计共计303.69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广西杉木远公司过账283.1512万元,广西杉木远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广西杉木远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稳达公司、营口云海公司、营口江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3月13日至3月30日期间,何某云购进柳州达来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1.155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97.84485万元,税额共计79.6551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77.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柳州达来公司过账401万元;柳州达来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3月13日至3月30日期间,何某云购进柳州沃纳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1.0164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44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38.060364万元,税额共计70.08963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08.1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柳州沃纳公司过账501万元;柳州沃纳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2月26日,何某云购进沛县利如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3107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299.439661万元,税额共计207.91033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507.3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沛县利如公司过账1507.35万元。

  2019年2月20日至3月18日期间,被告人何某云购进湖南满兴泉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的1.9697368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66份,单价为每吨3275.862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6452.586201万元,税额共计1032.41379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748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湖南满兴泉公司过账6411.66万元。何某云向刘某2(另案处理)控制的王某5的银行账户转账160万元,向张某5控制的刘松的银行账户转款300.52万元,向李某3的银行账户转款30万元;利用齐守铭的银行账户向张某5控制的刘松的银行账户转款50万元,向刘某2控制的张加伦的银行账户转账380万元;利用陆忠祥的银行账户向刘某2控制的王某5的银行账户转账1000万元。刘某2利用张佳伦、王某5的银行账户向张某5控制的刘松的银行账户转款265.21万元。湖南满兴泉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稳达公司、营口云海公司、营口江宇公司转进。

  2019年1月25日至3月25日期间,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淄博宇创公司开具的2.85745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单价在每吨1896.5517元至3362.0689元之间,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7493.232763万元,税额共计1198.917237万元,价税合计共计8692.1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淄博宇创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1.02267亿元。

  3.被告人何某云向李恩龙(已判决)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3月28日,李恩龙在负责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龙宇公司)经营时,为了达到增加燃料油库存量和提高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每开具一吨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600至700元的价格,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向被告人何某云购买了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淄博龙宇公司开具1604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单价为每吨18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90.379311万元,税额共计46.46068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336.84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随后,李恩龙向何某云支付开票费100万元。次日,淄博龙宇公司销售给山东千睿化工有限公司的燃料油价格提高至每吨3274.34元。淄博龙宇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336.84万。

  4.被告人何某云向陈涛(另案处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1月份,陈涛联系燃料油来销售给东营华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华驰公司)。陈涛在购进燃料油时,销售方没有给其开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陈涛便向何某云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东营华驰公司需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叙永县华衡公司没有此证,陈涛便要求何某云把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凤宏公司),然后泰州凤宏公司再开至东营华驰公司。2019年2月12日至2月18日期间,陈涛用1500万元向何某云购买了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泰州凤宏公司开具的5.01307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73份,单价为每吨3448.2758元,税率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7286448291亿元,税额共计2765.83170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005228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随后,泰州凤宏公司给东营华驰公司开具了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泰州凤宏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2.005228亿元,叙永县华衡公司又将这些款项过账至营口宝力特公司、中油盖华公司、金澳公司。

  5.被告人何某云向被告人季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6月初,被告人季某为了给瑞嘉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佳欢(另案处理)购买铁丝方面的发票来作记账所用,便以票面金额的5%左右的费用向被告人何某云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久后,何某云将开票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销售单位为营口日新石化有限公司,购买方为营口瑞嘉工贸有限公司的两份铁丝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交给季某,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4.253217万元,税额共计1.852918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6.106135万元,这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季某收到该发票后,传给孙佳欢确认,孙佳欢确认有效后,转了8000元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钱给季某,随后季某转了8000元给何某云。

  被告人何某云、季某于2019年7月26日被抓获;2019年8月1日被告人苗某珍经叙永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仲某江于2019年12月25日被抓获;被告人严某荣于2020年2月5日被抓获;被告人陈某于2020年3月15日被抓获;被告人周某龙于2020的4月5日被抓获。公安机关扣押了张某2的现金1.97万元;扣押了何某云的辽H×××××路虎揽胜车一辆、辽H×××××戴纳肯揽胜一辆,房产证五本;扣押了季某的蓝色华为手机一部;扣押了仲某江的现金1.92万元、苏M×××××宝马7系轿车一辆。何某云退缴赃款9058.931272万元;毕某退缴赃款270万元;彭某退缴赃款428.828893万元;魏某退缴赃款122.2356万元;苗某珍退缴赃款137万元;仲某江退缴赃款30万元;孙佳欢退缴赃款1.852918万元;上述退缴的赃款全部交到泸州市财政局的银行账户。2019年1月12日至4月4日期间,何某云的62×××65银行账户转款给张某2的银行账户的资金共计1.4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采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云、苗某珍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云、季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量刑情节。被告人苗某珍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量刑情节。被告人季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结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建议判处被告人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何某云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数额无异议,辩解称:1.公司不是何某云成立的,是李军叫其具体办,是李军控制的;2.税务机关和政府去营口考察,和当地税务局达成协议;3.虚开和出售不是事实。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何某云有部分真实货物交易;2.何某云购买增值税发票是以虚开为目的,应以虚开增值税发票与购买增值税发票两个行为之间应择一重罪处罚;3.何某云不构成出售增值税发票罪;4.已退缴9000多万元,未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请求从轻处罚。

  被告人仲某江认可指控其开具的数额,辩解称其系介绍何某云和金澳公司做这个生意。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仲某江系从犯;2.第一次所开100份票已作进项转出处理;3.已退缴赃款;4.有坦白情节。

  被告人严某荣辩解称:其是介绍仲某江、周某龙做这单业务,他们开的数量这些都不清楚。对指控的罪名,其只是介绍。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对指控严某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罪名无异议;2.2020年3月18日有严某荣参与介绍的开票税额1599.90131万元应予以扣减;2.严某荣系从犯;3.从参与开票的程度看,严某荣应适用更轻的刑罚;4.严某荣有坦白情节,请求减轻、从轻处罚;5.严某荣有立功表现;6.严某荣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小,系初犯、偶犯,请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周某龙认可指控的罪名,辩解称:犯罪事实在公安机关录口供已经讲清楚了,账上的钱不是非法所得,是陈某给其的。上海在凡公司其没有参与,怎么操作的不知道。严某荣说和仲某江做业务,其和严某荣都没有联系的,其是介绍,也认罪。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周某龙部分虚开行为不宜以犯罪论;2.周某龙系从犯,危害性相对较小,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陈某对起诉书指控开票经过及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辩解称:其只是一个中间人的作用,提供的银行卡所得的钱都不在其掌握中,并不是其在控制账户,开票的时候与严某荣不认识。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所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仅有部分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陈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没有前科,系坦白,请求对陈某从轻处罚。

  被告人苗某珍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苗某珍的犯罪达不到数量巨大的量刑标准;2.系自首;3.对出售增值专用发票后不知情;4.系初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被告人季某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辩解称:1.其买到的专用票起到的是普票的作用;2.虽认证,但没有抵扣。其辩护人的意见是:1.季某犯罪情节轻微;2.没有造成危害后果;3.季某认罪悔罪;4.系初犯、偶犯,父亲生病,请求判处缓刑。

  经查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王总(音,另案处理)和李军(另案处理)商量共同做非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赚钱。2018年6月至7月,王总联系了毕某、彭某、蒋善进成立公司,蒋善进通过赵某1联系到魏某后,由魏某和毕某在四川省叙永县注册成立了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叙永县华衡公司)。毕某、彭某与魏某约定:每开出去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有20元的利润来分。2018年下半年,王总告知李军已经成立叙永县华衡公司,让李军联系上下游企业来做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2019年1月初,在王总的安排下,叙永县政府和税务部门对叙永县华衡公司的异地业务进行考察。在此期间,毕某认识了被告人何某云,避开王总与何某云联系业务。何某云以叙永县华衡公司每销售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票给20元的利润来给毕某、彭某结算,并负责叙永县华衡公司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和销项业务。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叙永县华衡公司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税务登记备案资料、税务处理决定书、说明、资金流水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调查报告。

  2.同案人李军供述。供称叙永县当地政府和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彭总和毕总一起来到了营口考察。华衡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华衡公司只是一个变票和过票的企业,和王总商量成立这个公司的时候,也是为了用来变票或者过票。李军用过齐守铭和陆忠祥的账户,主要是走账和收付票款时用。

  3.被告人何某云的供述。供称何某云实际控制了营口江宇化工、营口云海化工、营口稳达石油化工、营口和丰鼎盛石油化工、淄博宇创化工、营口启乐化工、合众物流(营口)有限公司。2019年1月,四川来人到营口考察后,何某云和毕某开始联系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业务,该公司的进项和销项业务都是何某云在联系。

  4.被告人季某供述。供称季某对何某云虚开进项票有猜测。

  5.被告人仲某江供述。供称2018年下半年的时候,经人介绍了辽宁营口税务局的李军,李军当时给仲某江讲的意向是把品名是原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到其公司,然后将发票的品名变更为燃料油,再把品名为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开过去。因为仲某江知道湖北金澳公司需要大量的这种价格在4000-5000元吨的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有这种票他们公司就可以用几百元一吨的价格来购买这种增值税专用发票。李军就把营口的何某云介绍给仲某江,当时仲某江就说这种燃料油发票可以介绍来卖给郭总的湖北金澳公司。仲某江也知道严某荣有这种几百元一吨的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没达到郭总需要的价格就需要找公司来过票提高到400O-5000元每吨。严某荣的低价格的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去买成本很低只要几十元一吨,通过过票之后达到郭总需要的就可以卖几百元钱盈利比较大,这中间产生的大额增值税郭总那里还可以按点子费购买化工票来抵增值税。何某云和李军问仲某江,他就把这些事情讲了。这样一来何某云和李军两人都要价格在几百元的燃料油发票,他们谈好后,仲某江就去上海找到的严某荣。

  6.证人魏某证言。2018年10月份左右魏某经介绍认识毕某、彭某、蒋善进,到江门考察后,成立了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

  7.证人毕某证言。2018年6、7月份的时候,毕某和彭某认识了王总,后来王总给彭某打电话说有一个经营油的生意可以做,叫毕某和彭某去找一个穷一点的地方成立公司。之后蒋善进就给毕某和彭某介绍了叙永县人魏某,魏某答复在叙永县有相应的招商引资项目,接着毕某就给李总讲可以把公司开办在叙永县。因为开办公司需要有一个持股人和法人代表,李总就把持股人徐国锋的身份信息发给了毕某,然后毕某找魏某要了法人代表叶某1的身份信息,接着毕某就把徐国锋和叶某1的身份信息提供给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的陈会计,由陈会计去成立的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就这样公司就成立起来了。王总给毕某说要找公司所在地找人当法人代表办事情要方便些,所以任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成立好了以后,雕刻了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私章,开办一个网上银行U盾。公司公章和法人私章是放在华海税务公司的,网银U盾办好以后是毕某和彭某过来拿的。拿了过后就把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网银U盾拿去浦江县一个茶楼交给了王总,之后就开始做第一笔业务了。2019年1月2日,毕某、彭某及叙永县、叙永县税务局领导到营口考察,去了之后就认识了与华衡第一笔业务的启乐老板何某云,之后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所有销项业务就是何某云和毕某联系产生的。何某云就来给毕某们一起做就没再联系王总。何某云是按照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每开具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20元钱给毕某等,这事说好了之后何某云就让毕某和彭某把华衡的U盾拿到营口去交给他了。

  8.证人彭某证言。2017年下半年认识了一个叫李总的人,说他那边有做油项目可以做,需要找一个有税收返还的地方注册一个企业来做油生意,可以每吨给佣金二三十元一吨。彭某通过善进联系上魏某,魏某回复叙永县有政府招商引资的政策。2018年下半年的时候,华衡公司办好了之后一段时间,和叙永当地的领导一起到了营口,认识了何某云,何某云讲通过我们公司做的油业务,每吨可以给公司最高50元的费用,然后何某云就开始用华衡公司做业务了。

  9.证人叶某1证言。证实是魏某拿叶某1的身份去办理法定代表人,承诺每月给5000元。

  10.证人罗荣林证言(会计)。证实魏某联系罗荣林给华衡做账,就做账问题给总公司的季某通过电话,税务部门停过开发票的业务。

  11.证人张红飞证言(江门政府办公室主任)。证实华衡公司是江门的招商引资企业。把561号政府老办公楼地址作为华衡的办公地址。

  12.证人杨某1(江门纪委书记)。证实2019年1月3日杨彬等人到营口,厂房破旧,有一些油罐。看完厂房后,在宾馆,还遇到了何某云。

  13.证人陈某1证言。证实杨彬和赵正伟、陈某1、张某1四人到达营口考察。

  14.证人张某1证言。证实杨彬和赵正伟、陈某1、张某1四人到达营口考察。

  15.证人赵某1证言。证实引进蒋善进给魏某认识。他们在叙永县办了一个公司。

  16.证人杨某2证言。证实海华财务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陈庆元给叙永县华衡公司代账。后来感觉有风险,就不做了。

  17.证人陈**庆证言(会计)。证实陈**庆按照毕某的指示做账;毕某把加工合同、出库单发送给陈**庆。后来发现华衡公司的发票可能有问题,就不再给该公司代账了。

  18.证人张某2证言(何某云妻子)。证实自己有三张银行卡是何某云在用。

  19.证人张某3证言。证实62305202570007614175和621668050079077777卡是张某3的,钱是何某云转来的。

  20.证人何某1证言。证实山东淄博宇创公司是其妻子赵某2的身份注册的,实际控制人是何某云。赵某2的身份拿给何某云办过银行卡。

  21.证人赵某2的证言。证实赵某2用其身份给何某云注册了“山东淄博宇创公司”。还办了一张银行卡给何某云使用6228460286006008063。

  22.证人陈某2的证言。证实陈某2办了62×××78的农业银行卡给陈淑红使用,后来换卡为6228480289070272074。

  23、证人郭某1的证言。证实何某云利用郭某1的身份担任“营口市江宇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4、证人金某的证言。证实金某是“辽宁恒盈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何某云。

  25、证人张某4的证言。证实辽宁新型石油沥青公司的员工,在营口公安码头有油罐。2018年租了6号油罐给何某云,10万元一年。2019年3月催款时,付款后,给华衡公司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何某云没有油来储存过。2019年4月1日,何某云的公司营口云海化工、营口稳达石油、营口启乐化工又租了5号、10号、4号油罐,同样没有储存过油。

  26.证人李某1的证言。证实他是辽宁新型石油沥青公司的员工,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该公司没有生意,没有进出燃料油。

  27.证人蒋某的证言。证实蒋某是何某云控制的“营口和丰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营口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的办税员。资料交给季某。

  28.证人王某1证言。证实2019年7月26日王某1给何某云转过账。

  29.证人王某2的证言。证实王某2是何某云妻子的表哥。王某2是“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营口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从物流(营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拿给何某云。办了“6210810630002670969”卡给何某云使用。

  30.证人刘某1的证言。证实刘某1不知道自己在“营江宇化工有限公司”、“营口和丰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众物流(营口)有限公司”、“营口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股份。

  31、证人徐某的证言。证实2018年底、2019年初,李军打电话给徐某去接待过四川叙永县的领导,饭局都快要结束的时候何某云才过来。

  32.证人崔某的证言。证实崔某开了一家博小数点财务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给企业代账。代账的公司中有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

  33、证人何某2证言(何某云侄子)。证实办理过一张农业银行卡给何某云用。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一)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通过被告人严某荣、周某龙、陈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从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上海在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在凡公司)虚开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增加叙永县华衡公司的燃料油库存量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事实。

  2018年底,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和李军商量,通过叙永县华衡公司从上游企业低价购进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将这些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价格提高后,转卖给下游企业;或者从上游企业购进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把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换为燃料油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抵销燃料油销售价格提高后增加的相应销项税额;通过这两种方式,既提高了燃料油销售价格来达到下游用票企业的要求,又不需要缴纳提高价格后增加的增值税税额,最终将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至何某云控制的公司后,再提高票面上的燃料油销售价格,然后以每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460元的价格出售给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澳公司)。

  2019年3月中旬,被告人仲某江联系被告人严某荣,严某荣联系了被告人周某龙,周某龙又联系到被告人陈某,陈某再联系王永官(另案处理)通过购买方式虚开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叙永县华衡公司。2019年3月17日左右,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王永官在上海一酒店内,由王永官利用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了22.46858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9999.43969万元,税额共计1599.91031万元,价税合计总计1.159935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3月,经税务机关核查,发现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已走逃失联,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失控异常票,也没有缴纳相应的燃料油增值税,于是将上述已被抵扣的税额全部作进项税额转出。何某云随后找到仲某江解决该批发票问题。仲某江找到严某荣,严某荣又找到周某龙,周某龙再找到陈某处理该批发票的问题。2019年3月27日至次日,陈某找到项敏(音,另案处理),由项敏利用上海在凡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1.5034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其中有40份的单价为每吨301.7241元,6份的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4份的单价为每吨1034.4827元,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999.327578万元,税额共计799.892422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799.22万元。这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机关已被抵扣了27份,抵扣税额共计431.962767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发现上海在凡公司没有缴纳相应的燃料油增值税。2019年4月10日至次日,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3154万元至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该公司随即将此款过账至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晟嘉化工有限公司和王为的银行账户。此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某云支付985万元至陈某控制的王某3的银行账户,利用齐守铭和陆忠祥的银行账户支付1372万元至仲某江控制的仲飞银行账户;何某云支付了80万元,又利用齐守铭的银行账户支付80万元至严某荣控制的杨某3银行账户。仲某江利用仲飞的上述银行账户支付了190万元至陈某控制的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共计进账1175万元。陈某利用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支付62万元至严某荣控制的杨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陈某利用王某3的上述银行账户支付18万元至周某龙的银行账户,支付100万元至郑某的银行账户。仲某江得到严某荣给付的20万元现金。

  (二)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利用叙永县华衡公司把从金澳科技公司虚开进来的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进项税额转换为燃料油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开具到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云海公司)、营口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稳达公司),再由营口云海公司、营口稳达公司开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金澳公司的事实。2019年2月26日至4月22日期间,经被告人仲某江联系,金澳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48份,单价在每吨4224.1379元至4336.2831元之间,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424872819亿元,税额共计6977.92421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12266524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金澳公司过账5.12266524亿元。随后,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云海公司开具11.35799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发票和2.4万吨沥青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50份,其中,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36份,单价在每吨1508.6206元至3318.9655元之间,沥青增值税专用发票14份,单价为每吨560.3448元,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4846313732亿元,税额共计3975.410268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8821724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营口云海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2.5949099亿元。同期,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稳达公司开具11.27655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3.0001万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27份,其中,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16份,单价在每吨1508.6206元至3103.4482元之间,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单价为每吨362.0689元,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2495377629亿元,税额共计3599.260371万元,价税合计总计2.6094638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营口稳达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2.571445亿元。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的供述。供称2019年3月份,何某云为了给“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弄到燃料油发票,以200元每吨的价格购买燃料油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仲某江用哈尔滨华富盛祥公司开了20多万吨的燃料油的发票给华衡,因为用不了,仲某江又以上海在凡的名义开了15万吨燃料油的发票过来。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只是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某云帮助金澳科技把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转换成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吨油收取460元,转换了9万吨油,收取了大约4000万元。仲某江、何某云利用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开进来的化工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叙永县华衡公司变票后,以品名为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到营口稳达,再由营口稳达公司开具给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仲某江让何某云给他的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过单,具体是仲某江联系了单价低的燃料油发票来,让何某云给提价,最后用营口云海和营口稳达开到金澳公司。仲某江用哈尔滨华盛富祥商贸有限公司和上海在凡贸易有限公司开了五百左右单价的燃料油发票进华衡公司,华衡公司给提价到2000元左右一吨,产生的高额的增值税,仲某江让金澳公司开了高单价的液体石蜡进来冲进项抵增值税,最后我再用营口云海和营口稳达将燃料油发票再提价到4000元左右一吨。湖北金澳是以460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付利润,这利润里面有一部分是仲某江联系哈尔滨华盛经贸有限公司和上海在凡贸易有限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来的成本,大概是200元/吨增值税专用票,有一部分是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提价的成本,大概是50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一部分是买化工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剩下的就是其的利润了。

  2.被告人仲某江供述。供称2018年下半年,仲某江经介绍认识了李军和何某云。李军、仲某江、何某云三人商谈通过变票把燃料油的价格提高到4000至5000元后出售给湖北金澳公司。何某云就把要接收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发给仲某江,严某荣就用哈尔滨华盛富祥开到了何某云发给仲某江的叙永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总共发票的品名为燃料油份数大概在50—80张之间,每张票的价税合计是112万多,价格大概是500元每吨,总共的价税合计不到一个亿。严某荣给了仲某江20万,何某云是仲某江帮他联系燃料油进项到他的公司,通过他的公司过票把价格提高到40O0—5000元每吨之后,仲某江联系湖北金澳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的郭总后何某云把这些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郭总收他20元一吨或者15元一吨,总共何某云卖了15万吨左右的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郭总,何某云给了仲某江200多万的报酬。哈尔滨和上海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出了问题,哈尔滨的无法抵扣,再从上海这家公司开出。

  3.被告人严某荣供述。供称2019年3月份,陈某开具了100张哈尔滨公司的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出售叙永县的一个能源公司。周某龙就把收款的账号拿给了严某荣和仲某江,仲某江把这两张收票款的卡发给了何某云,过了不到一小时,周某龙收到了七八百万的票款。后来仲某江说这批发票有问题,严某荣联系了周某龙,周某龙又以一家上海的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仲某江给周某龙补齐了票款。仲某江在几天后打了80万元给严某荣(杨某3的银行卡上)。

  4.被告人陈某的供述。供称陈某以4.8万元从王永官处购买一张百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周某龙。陈某提供王某3的银行卡来收款,王某3的银行卡进账八九百万元。王永官的哈尔滨公司开票给周某龙客户的票出了问题,周某龙联系上海在凡公司开出的5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陈某以5.2万元一张向项民购买来的。

  5.证人姜某证言。证实上海在凡公司2019年2月份由其去宝山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经营范围变更的。

  6.证人顾某证言。证实顾某2017至2018年期间帮上海在凡公司代理记账。

  7.证人杨某3证言。证实严某荣是杨某3的女婿,因严某荣是失信人员,杨某3就把自己的6228483428594207771和62×××74两张银行卡拿给严某荣使用。

  8.证人王某3证言。其名下有一张农业银行的卡,卡号为62×××76,这张卡是陈某用王某3的身份证办的,办完后陈某就拿走了,王某3从来没用过这张卡。

  9.证人赵某3证言。证实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是郑某找代办公司的赵某3办理的,法定代表人是李彦春。单位的U盾交给了郑某。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成品油”。

  10.证人袁某证言。证实孙某利用其身份注册了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其并未实际经营管理。

  11.证人孙某证言。证实孙某与郑某一起注册“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做生意,后来找袁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是郑某。

  12.证人郑某证言。证实2018年11月份,孙某、郑某找赵某3成立了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彦春。后来,大约在2019年1月份,变更了法定代表人。

  13.证人唐某证言。证实唐某是赵某3的学徒,2018年底至2019年初,给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领过增值税专用发票。

  14.叙永县华衡能源公司从上海在凡和哈尔滨华盛富祥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清单。

  15.赵某3提供的关于“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的资质材料。

  16.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资料、增值税抵扣情况。

  17.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

  18.上海在凡贸易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税务登记资料、税务机关售票清册、处理决定。

  19.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银行资金流水记录。

  20.王某3的农业银行卡62×××76(陈某使用)的流水记录。

  21、杨某3的农业银行卡(6228480369453469171)(严某荣使用)的流水记录。

  22.上海在凡公司的对公账户:31×××88的资金流水。该账户从开启起,至2020年1月7日账户余额为0,没有交易款项往来。

  23.仲飞的中国建设银行62×××47(仲某江使用)的流水记录。

  24.营口晟嘉化工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华盛富祥经贸有限公司的银行流水。

  25.哈尔滨华盛富祥公司、上海在凡等公司的进、销项情况。

  26.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会计账簿。

  27.金澳科技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

  28.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记录。

  29.营口稳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及资金流水。

  (三)被告人何某云同意李军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利用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启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启乐公司)、营口云海公司与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李军经被告人何某云同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于2018年12月20日,利用营口启乐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280吨航空煤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单价为每吨3543.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99.2069万元,税额共计15.8731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15.08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随后,在当日和次日,在没有燃料油的情况下,又利用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云海公司开具277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单价为每吨3594.8275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99.57672万元,税额共计15.93228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15.509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8年12月21日,营口云海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115.509万元。随后,叙永县华衡公司于当日过账115.3428万元至营口启乐公司,营口启乐公司于次日14时44分过账116万元至何洪义的银行账户,何洪义的银行账户又在6分钟后将这116万元过账至王为的银行账户。

  (四)被告人何某云控制叙永县华衡公司后,在没有真实货物交的前提下,同意李军利用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李军经被告人何某云同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2019年1月24日至次日,利用营口宝力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简称营口宝力特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11.041334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200份,单价为每吨1991.3793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1987483783亿元,税额共3517.247724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5504731507亿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了630份,已抵扣税额1007.66988万元。2019年1月31日,经过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燃料油销售价格,叙永县华衡公司给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国华公司)开具9948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单价为每吨3879.3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单价为每吨3873.103455万元,税额共计619.69654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4492.8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2月19日,叙水县华衡公司给营口嘉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嘉惠公司)开具2.0007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81份,单价为每吨4043.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8089.037055万元,税额共计1294.24594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9383.283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1月29日至2月26日期间,营口云海公司、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宇创公司)、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凤宏公司)、营口嘉惠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后,叙永县华衡公司再过账至营口宝力特公司,共计过账1.361109亿元。营口国华新公司和营口嘉惠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分别过账5208.355627万元、7964.719万元。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同案人李军的供述。供称除第一笔200吨航空煤油发票变燃料油发票的业务以外,李军还用营口宝力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了11万吨的燃料油发票到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过票,最终开了99OO多吨燃料油发票到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开了20OO0多吨燃料油发票到营口嘉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李军和王总商量成立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然后用该公司做了第一笔航空煤油发票变燃料油发票的业务,然后李军还将何某云介绍给了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彭总、毕总做发票过票变票业务。华衡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只是一个变票和过票的企业。

  2.被告人何某云供述。供称李军用了营口宝利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给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开具了11万吨燃料油过来,所以何某云才按照李军的指示给营口嘉惠石化有限公司开具20007吨燃料油出去。

  3.证人赵某4的证言。证实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何某3。赵某4的62×××48的银行卡与王某2、何某云、金某之间有大量资金往来,该卡是何某3在使用。赵某4根据何某3的安排,在2019年3月26日和28日从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账900万元和500万元至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

  4.证人黄某证言。证实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老板)是何某3。黄某帮助公司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证人何某3证言。证实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没有真实货物交易,华衡开增值税专用至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接收了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9984吨、均价为3879元/吨的燃料油。何某3安排赵某4走账。

  6.营口启乐化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华衡公司的税务记录、营口启乐化工有限公司的的工商注册资料、税务资料、资金流水。

  7.华衡公司开具给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的税务记录、营口云海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税务资料、资金流。

  8.营口宝力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税务记录。

  9.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开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至营口嘉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税务记录。

  10.营口嘉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税务资料、营口嘉惠支付给华衡的资金流水。

  11.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开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至营口国华新能源公司记录,营口国华新能源公司给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走账。

  12.营口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资料、银行流水、工商注册资料。

  (五)被告人何某云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利用广西合山利来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合山利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叙永县华衡公司和淄博宇创公司的事实。

  彭某和毕某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被告人何某云的建议下,成立广西合山利来公司。何某云同样以广西合山利公司每销售一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票给20元的利润来给毕某、彭某结算,并负责广西合山利来公司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和销项业务。2019年3月30日至4月1日期间,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214.67吨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单价为每吨4677.5862元或者4801.7699元,税率为13%或者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01.018475万元,税额共计15.36922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16.3877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过账116.3877万元。2019年4月28日至次日,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给淄博宇创公司开具5584.9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单价为每吨1592.92元,税率为13%,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889.387735万元,税额共计115.62040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005.00814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

  2019年4月30日,被告人何某云为了增加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的燃油库存量和进项税额,通过营口和丰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和丰鼎盛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3799.2吨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单价在每吨4660.34元至4955.75元之间,税率为13%,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870.719434万元,税额共计243.19532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113.91476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

  被告人何某云为了增加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的燃油库存量和进项税额,通过柳州市酷远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酷远公司)、柳州市烨登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烨登公司)、柳州市高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高酷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4月24日至4月29日期间,柳州酷远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5006.2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单价为每吨433.63元或者469.03元,税率为13%,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29.912742万元,税额共计29.88865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59.801398万元。2019年4月24日,柳州烨登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4050.8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单价为每吨469.03元,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89.993274万元,税额共计24.69912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14.6924万元。2019年4月24日,柳州高酷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开具4426.8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单价为每吨469.03元,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07.628672万元,税额共计26.991727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34.620399万元。柳州酷远公司、柳州烨登公司、柳州高酷公司共开具了1.34838万吨低价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广西合山利来公司。经税务机关认定,上述三家公司取得的6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失控异常票,已被认证抵扣57份,抵扣的税额73.790072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并对此进行税务稽查。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供述。供称何某云用营口和丰鼎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给广西合山利来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开了一些液体石蜡,然后广西合山利来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又把液体石蜡开给了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

  2.证人毕某证言。因为之前和何某云合作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比较愉快,2019年3月毕某和彭某决定成立广西合山利来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以后,业务方面就都是毕某在和何某云对接,就跟叙永华衡公司的业务模式一样。

  3.证人彭某的证言。彭某跟何某云开始做叙永县华衡公司的业务后,发现利润不错,就商量再找一个返税的地方开个能源公司来做业务。彭某找了陈某3的朋友,说了每一吨的利润有20-30元,40%用来交税,剩下的陈某3一半,彭某和毕某一半。后来陈某3成立了合山利来公司,会计是陈某3找的。公司成立后,操作模式也和华衡一样的。彭某和毕某负责对接广西合山利来新能源有限公司业务的具体工作。

  4.证人覃某1证言。证实覃某2使用覃某1的身份去使用,把覃某1作为广西合山利来的财务人员。

  5.证人陈某3证言。证实陈某3和叶某2商量成立了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叶某2是合伙人;通过覃某2帮忙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然后叶某2介绍了彭某来做业务,彭某负责该公司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每开具一吨燃料油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彭某就给陈某3和叶某210元钱。开了100多吨的液体石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叙永县华衡公司。

  6.证人叶某2证言。证实陈某3成立了广西合山利来公司,叶某2是业务员,介绍了彭某给陈某3做业务。第一笔是营口和丰鼎盛卖给叙永县华衡公司的200来吨液体石蜡,价格是100万多一点,合山利来公司是在中间赚点差价;第二笔是柳州的三家公司卖给山东淄博宇创的几千吨燃料油,这笔业务没有做完就出事了,说柳州税务局的叫合山利来公司做进项转出,并补缴税款。这两笔业务都是彭某介绍的。彭某负责该公司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每开具一吨燃料油的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彭某就给陈某3和叶某210元钱。

  7.证人覃某2的证言。证实覃某2给陈某3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广西合山利来公司,使用了覃某1的身份登记了财务人员,介绍了其邻居韦某给这个公司做会计。另一个老板是叶某2。

  8.证人韦某证言。证实韦某帮“广西合山利来”当了20多天的会计,领过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9.证人李某2证言。证实霍某找李某2办理柳州市酷远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高酷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烨登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10.证人霍某证言。证实霍某受吴某1之托,找李某2办了四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了一个公司的地址。

  11.实体票、叙永县华衡公司的税务记录、“广西合山利来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税务资料。

  12.税务机关查办证据。

  13.覃某2与陈某3和叶某2的微信聊天记录。

  14.广西合山利来与华衡的资金流水。

  15.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和税务资料。

  (六)被告人何某云为了增加叙永县华衡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通过支付票面金额1%的费用,由被告人苗某珍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中油盖华(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全信泰公司、沈阳润益昌公司向被告人何某云实际控制的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石油化工原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1月22日至2月22日期问,被告人苗某珍利用中油盖华(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盖华公司)给何某云控制的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1份,作废2份,品名为轻质液体石蜡、绝缘变压油、重质液体石蜡、有机热载体等四种,其中轻质液体石蜡的单价为每吨4413.7931元,重质液体石蜡的单价在每吨3064.31元至5775.862元之间,税率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1234221086亿元,税额共计1797.475362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3031696448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3月13日至4月2日期间,叙永县华衡有限公司给中油盖华公司过账1.303169645亿元。2019年2月22日,苗某珍利用沈阳全信泰石油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全信泰公司)给何某云控制的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作废1份,单价为每吨5099.1379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82.755761万元,税额为77.24094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59.99671万元;当日,从苗某珍又利用沈阳润益昌石油化工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润益昌公司)给何某云控制的叙永县华衡公司开具重质液体石蜡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作废1份,单价为每吨4768.9655元或者4789.6551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94.752993万元,税额共计15.16047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09.913472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2019年2月27日,由营口嘉惠公司给叙永县华衡有限公司过账2100万元,随后,叙永县华衡有限公司给沈阳全信泰公司过账559.9967万元,给沈阳润益昌公司过账109.913472万元,给中油盖华公司过账930.089828万元,给沛县利如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利如公司)过账500万元,刚好过完这2100万元。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供述。供称2019年1月,何某云与毕某联系了华衡的业务,由何某云全权负责华衡公司的进、销业务,2019年1月就联系了第一笔业务。华衡公司2018年12月份的业务不是何某云联系的。2019年1月22日,123650.66吨重质液体石蜡,价税合计778787487044元;2019年1月25日,45770.1吨有机热体,价税合计24258630元;227.28吨绝缘油,价税合计1513684.8元,216.96吨轻质液体石蜡,价税合计1110835.2元,重质石蜡1268.08吨,内伤并合计957392.9元;2019年2月22日,重质石蜡4329.95吨,价税合计20305883.84元;均由中油盖华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何某云以价税合计金额的1%购买的。总共1.3亿元,用130万元购买。是苗某珍出售的。全部都有转账的过账记录。由华衡公司通过对公账户转到中油华的对公账户,中油盖华又把钱通过私人账户转给何某云。资金流的操作是陆忠祥,资金全部是何某云提供。购买发票的钱分两种方式支付,一种是直接支付,一种是在资金流的过程中,中油盖华把购票费扣起来。

  2.被告人苗某珍供述。供称苗某珍是中油盖华(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卖了票面金额1.3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购买人是何何某云。苗某珍是一家贸易中间商,苗某珍的客户没有要石化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苗某珍就把这些发票留存了下来。后来何某云找到苗某珍说需要发票,苗某珍就用沈阳全信泰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和沈阳润益昌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把发票开到了何某云安排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收取了何某云1%的票款。

  3.证人陈某4证言。证实中油盖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玉荣是陈某4的亲妹妹,对中油盖华的整个业务不清楚。

  4.证人洪某证言。证实洪某把沈阳全信泰和沈阳润益昌两家公司的资质交给苗某珍做油品生意,洪某收取10至15元的报酬。不清楚苗某珍是否有真实货物交易。

  5.证人于某的证言。证实于某是“大连新博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账会计,为中油盖华代账。报酬是支付给公司,不支付给个人。做账的资料是苗某珍发送的。开票的内容也是苗某珍发送的。开票助理是王某4,票开好后寄给陈梅。

  6.证人王某4的证言。证实王某4是“大连新博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给代账公司开票。负责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票。中油盖华的发票是王某4负责领取和开票,开票信息来自于某。

  7.证人冠承俊证言。证实冠承俊用自己的身份证帮苗某珍办理银行卡。

  8.证人吴某1证言。证实苗某珍是吴某1的前妻,在2019年7月29日转了80万元到吴某1的银行卡上。

  9.中油盖华(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备案资料。中油盖华(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备案资料。

  增值税发票抵扣的税务登记。华衡公司的税务记录、税务移送材料、实体发票。

  10.沈阳润益昌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沈阳全信泰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

  11.资金流动和货物流动的证据。

  (七)被告人何某云通过周涛(音,另案处理)用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杉木远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达来公司)、柳州市沃纳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沃纳公司)、沛县利如公司、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满兴泉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增加叙永县华衡公司的燃料油库存量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然后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燃料油销售价格,再开具至淄博宇创公司的事实。

  2019年2月18日至次日,被告人何某云用广西杉木远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的6073.9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61.806047万元,税额共计41.888953万元,价税合计共计303.69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广西杉木远公司过账283.1512万元,广西杉木远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广西杉木远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稳达公司、营口云海公司、营口江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3月13日至3月30日期间,何某云用柳州达来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1.155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97.84485万元,税额共计79.65515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77.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柳州达来公司过账401万元;柳州达来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3月13日至3月30日期间,何某云用柳州沃纳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的1.0164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44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438.060364万元,税额共计70.089636万元,价税合计共计508.1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柳州沃纳公司过账501万元;柳州沃纳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2月26日,何某云用沛县利如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3107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单价为每吨431.034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299.439661万元,税额共计207.91033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507.3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沛县利如公司过账1507.35万元。2019年2月20日至3月18日期间,被告人何某云用湖南满兴泉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虚开1.9697368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66份,单价为每吨3275.862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6452.586201万元,税额共计1032.41379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748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湖南满兴泉公司过账6411.66万元。何某云向刘某2(另案处理)控制的王某5的银行账户转账160万元,向张某5控制的刘松的银行账户转款300.52万元,向李某3的银行账户转款30万元;利用齐守铭的银行账户向张某5控制的刘松的银行账户转款50万元,向刘某2控制的张加伦的银行账户转账380万元;利用陆忠祥的银行账户向刘某2控制的王某5的银行账户转账1000万元。刘某2利用张佳伦、王某5的银行账户向张某5控制的刘松的银行账户转款265.21万元。湖南满兴泉公司的进项税额主要是从何某云实际控制的营口稳达公司、营口云海公司、营口江宇公司转进。2019年1月25日至3月25日期间,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淄博宇创公司开具的2.85745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单价在每吨1896.5517元至3362.0689元之间,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7493.232763万元,税额共计1198.917237万元,价税合计共计8692.15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淄博宇创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1.02267亿元。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供述。供称广西杉木远、柳州市达莱、柳州市沃纳、沛县利如这四家公司与华衡公司没有真实业务往来,是何某云通过周涛向这些公司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某云在做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的燃料油业务,但是没有燃料油发票,周涛就用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沃纳燃料油有限公司、沛县利如石化有限公司、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这些公司给何某云开了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何某云利用淄博宇创来过票。何某云向周涛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了1100多万元。为了让这五家公司能够开出低价燃料油票到叙永华衡公司,何某云用江宇公司和启乐公司分别开具原油票和委托加工票到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柳州达来贸易有限公司、柳州沃纳燃料有限公司、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沛县利如石化有限公司作进项发票。

  2、证人刘某2的证言。证实刘某2通过张某5和李某3成立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后,利用该公司来做发票生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证人张某5证言。证实张某5通过朱静喜、李某3成立了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

  4.证人李某3证言的证言。证实张某5通过朱静喜、李某3成立了湖南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满兴泉公司的所有进、销项业务情况李某3都不清楚。

  5.证人李某2证言。证实霍所长找李某2办理柳州市酷远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高酷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烨登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6.证人吴某2证言。证实吴怡成给“柳州市沃纳燃料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中的办理过地址变更手续。

  7、霍某证言。证实霍某受吴某1之托,找李某2办了四家公司的营业执照。

  8、证人莫某证言。证实广西柳州金算盘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莫某帮“小韦”办理了“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9、证人谢某证言。证实广西柳州金算盘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莫某安排员工谢某帮“小韦”办理了“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10.证人王某5证言。证实王某5办理的62×××76银行卡是刘某2使用。

  11.张加伦证言。证实张加伦办理的62×××79银行卡是刘某2使用。刘某2自称“王彬”。

  12.刘某2与何某云的微信聊天记录。

  13.长沙市开福区税务局的文书。

  14.满兴泉能源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税务资料。

  15.叙永县华衡能源公司的税务记录。与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沃纳燃料有限公司、沛县利如石化有限公司税务记录。

  16.叙永县华衡能源公司的过账记录。

  17.广西杉木远燃料有限公司、柳州市达来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沃纳燃料有限公司、沛县利如石化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

  18.李某3的银行卡号为62×××40的流水。王某5的62×××76流水。张佳伦:6228431894601747579银行流水。

  19.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的资金流水。

  20.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和税务资料。

  (八)被告人何某云向李恩龙(已判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3月28日,李恩龙在负责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龙宇公司)经营时,为了达到增加燃料油库存量和提高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每开具一吨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600至700元的价格,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前提下,由被告人何某云用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淄博龙宇公司虚开1604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单价为每吨1810.34元,税率为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290.379311万元,税额共计46.46068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336.84万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随后,李恩龙向何某云支付开票费100万元。次日,淄博龙宇公司销售给山东千睿化工有限公司的燃料油价格提高至每吨3274.34元。淄博龙宇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336.84万。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供述。供称因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需要燃料油的发票,叙永华衡能源公司开了336万元的燃料油发票到该公司,因为何某云联系的华衡公司开过来的燃料油发票,也要付上家的票款,李恩龙支付何某云的100万元左右的票款就是何某云和李恩龙买票的成本。

  2.同案人李恩龙供述。证实李恩龙从何某云处购买1604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了100万元钱。随后将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山东千睿化有限公司。

  3.同案人马丽娜供述。供称马丽娜是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丽娜参与过账。

  4.证人崔某的证言。证实崔某给淄博宇创给淄博龙宇代账,发现公司经营有异常。

  5.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决书。

  6.淄博宇创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税务登记资料。

  7.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的税务记录。

  8.淄博龙宇经贸有限公司过账给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记录。

  (九)被告人何某云向陈涛(另案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1月份,陈涛联系何某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东营华驰公司需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叙永县华衡公司没有此证,陈涛便要求何某云把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凤宏公司),然后泰州凤宏公司再开至东营华驰公司。2019年2月12日至2月18日期间,陈涛支付1500万元,由何某云控制的叙永县华衡公司给泰州凤宏公司开具5.01307万吨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173份,单价为每吨3448.2758元,税率16%,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7286448291亿元,税额共计2765.831709万元,价税合计共计2.005228亿元,该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随后,泰州凤宏公司给东营华驰公司开具了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泰州凤宏公司给叙永县华衡公司过账2.005228亿元,叙永县华衡公司又将这些款项过账至营口宝力特公司、中油盖华公司、金澳公司。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供述。供称通过支付票款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华衡公司,没有任何货物交易,就是单纯的买票。华衡公司的销项中,卖给陈涛5万吨左右的燃料油增值税专用发票,陈涛用“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陈涛支付我1500万元左右的票款,“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与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在走账是陈涛出的钱,走账结束的时候,何某云就扣除了1500万元,把剩余的走账款给陈涛。

  2、陈涛供述。供称在年月,何某云说他那儿有一批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陈涛需不需要,陈涛是做实货的,如果有可以要。然后陈涛和何某云商量到青岛黄岛港和烟台龙口港去拉不带发票的油,何某云出一部分钱,去拉的货就算何某云卖给陈涛的,然后何某云再给这些油配上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陈涛以元每吨的价格向何某云支付票款。

  3.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的税务记录、工商登记。

  4.叙永县华衡能源有限公司开具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的税票记录。

  5.资金流情况。

  6.泰州凤宏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开具给东营华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被告人何某云向被告人季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2019年6月初,被告人季某为了给瑞嘉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佳欢(另案处理)购买铁丝方面的发票来作记账所用,便以票面金额的5%左右的费用向被告人何某云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久后,何某云将开票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销售单位为营口日新石化有限公司,购买方为营口瑞嘉工贸有限公司的两份铁丝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交给季某,不含税销售金额共计14.253217万元,税额共计1.852918万元,价税合计共计16.106135万元,这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认证抵扣。季某收到该发票后,传给孙佳欢确认,孙佳欢确认有效后,转了8000元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钱给季某,随后季某转了8000元给何某云。

  以上事实有经庭审质证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何某云的供述。供称季某向何某云购买发票,何某云以票面金额的4%出售了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陆忠祥转交给季某,季某收到发票后转了8000元钱给何某云。

  2.被告人季某供述。供称季某为孙佳欢代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专票或普票都可以,抵扣没有意义,都要做进项转出,用8000元钱给何洪去购买的。

  3.孙佳欢的供述。供称孙佳欢叫季某帮助其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了8000元。

  4.证人郭某2的证言。证实郭某2拿郭珍的身份证给庞某去开公司,名称叫营口日新石化。何某云发开票信息给郭某2,叫其开具的铁丝发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

  5.证人庞某的证言。证实庞某是营口日新石化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是借用他人身份办理的。认可该公司开出的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货物交易。

  6.营口日新石化有限公司、营口瑞嘉工贸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税务登记资料。

  7.手机微信记录。季某对何某云讲开专票或普票就行,出口用,不抵扣。多少进项都得做进转,没用的。

  8.增值税专用票两张。

  另查明:被告人何某云、季某于2019年7月26日被抓获;2019年8月1日被告人苗某珍经叙永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仲某江于2019年12月25日被抓获;被告人严某荣于2020年2月5日被抓获;被告人陈某于2020年3月15日被抓获;被告人周某龙于2020的4月5日被抓获。公安机关扣押了张某2的现金1.97万元;扣押了何某云的辽H×××××路虎揽胜车一辆、辽H×××××戴纳肯揽胜一辆,房产证五本;扣押了季某的蓝色华为手机一部;扣押了仲某江的现金1.92万元、苏M×××××宝马7系轿车一辆。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何某云用于犯罪的款项及违法所得(张某2处追缴5977.030872万元、张某3处追缴3081.9004万元,毕某处追缴270万元;彭某处追缴428.828893万元,魏某处追缴122.2356万元、孙佳欢处追缴1.852918元);苗某珍退缴赃款137万元;仲某江退缴赃款30万元;上述退缴的款项全部交到泸州市财政局的银行账户。2019年1月12日至4月4日期间,何某云的62×××65银行账户转款给张某2的银行账户的资金共计1.4亿元。

  以上事实及其他案件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的以下证据证实:

  1.接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本案的案件来源及受案、立案情况、到案情况说明。

  2.扣押的涉案财物及证据。

  3.强制措施相关文书,证实本案各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4.户籍证实。

  5.前科判决。

  6.辨认笔录。

  7.电子数据。

  8.现场勘查笔录等。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云通过被告人苗某珍、周涛(音)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和罪名问题。经查,何某云非法购买增值税后又进行虚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何某云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苗某珍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被告人何某云、苗某珍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本院予以变更。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云向李恩龙、陈涛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和罪名问题。经查,被告人何某云控制的叙永县华衡公司向李恩龙、陈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出票方与受票方并无真实货物交易,利用增值税发票抵扣国家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符合虚开增值税罪的犯罪构成。故何某云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被告人何某云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本院予以变更。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苗某珍采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为他人虚开的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云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季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云系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被告人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的辩护人所提属于“从犯”的意见,经查,上述被告人均积极参与犯罪,介绍他人虚开,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之一,不属于从犯。故对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可在量刑时根据作用大小,综合考虑。

  被告人严某荣的辩护人所提严某荣属于“立功”的意见,经查,严某荣提供照片并通过微信指认同案犯的行为,属如实供述,不属立功,相应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被告人何某云、仲某江、严某荣、周某龙、陈某、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苗某珍经叙永县公安局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季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在量刑时分别予以考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何某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何某云的刑期从2019年7月26日起至2032年1月2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仲某江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仲某江的刑期从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30年6月2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严某荣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严某荣的刑期从2020年3月21日起至2030年3月20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周某龙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周某龙的刑期从2020年4月6日起至2030年4月5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陈某的刑期从2020年3月15日起至2030年3月14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六、被告人苗某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苗某珍的刑期从2019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季某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八、对公安机关扣押用于犯罪的手机、电脑、款项等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叙永县公安局依法处理,上缴国库;对各被告人未退缴的用于犯罪的款项及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长  姜 平

  人民陪审员  许成全

  人民陪审员  杜 海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法官 助理  韩 玮

  书 记 员  任 行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予以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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