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23]13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7-06
摘要:结合我区实际和当前经济形势,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调整为2100元。同时,将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调整为20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23〕13号             2023-07-06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6日

关于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当前经济形势,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调整为2100元。同时,将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元,调整为20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