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流程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流程分为前期准备、非现场实施、现场实施和出具评估报告四个阶段。 8.1 前期准备阶段 8.1.1 接受申请 拟开展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组织应向聘请的受托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受托评估机构接受申请后,双方按照确定的评估总体目标,就评估范围、评估时间、评估人员、评估费用等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协议”和“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8.1.2 组建评估组 受托评估机构应组建评估组,包括确定评估组长、选择评估组成员两项工作。 评估组长负责评估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评估组长须具备评估人员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的同时,还应具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社会审计组织负责人等工作经历和经验。 评估组成员通常需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从业经历无不良记录。 b)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c)从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或者审计相关咨询工作六年以上,或担任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d)能够准确、深入理解《准则》,熟悉和了解内部审计的流程与方法。 除此之外,应确保评估组成员中至少有一名评估人员熟悉接受评估组织所在行业或领域的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的从业经历;也可利用特定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的具体工作。 8.2 非现场实施阶段 8.2.1 收集文件和资料 评估组应围绕确定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总目标,逐项确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需准备的资料清单”和“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以及“调查问卷”的发放范围;将确定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需准备的资料清单”送交给接受评估组织,并要求其按约定的时间组织完成并反馈。 8.2.2 查阅了解基本情况 评估组在初步了解接受评估组织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需就接受评估组织及其内部审计的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评估时间安排等事项与接受评估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有效沟通;并确认拟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各位成员是否与接受评估组织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8.2.3 编制评估工作方案 评估组在详细了解接受评估组织的治理及经营管理环境、组织架构、业务运行机制、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状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开展情况,特别是治理层、高级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期望和特定要求的基础上,需根据重要性原则,结合确定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总目标制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方案。 8.2.4 实施非现场评估 评估组需按照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方案确定的人员分工和程序,在进入现场实施阶段前完成调查问卷和收集、调阅评估资料等有关工作。在此环节,评估组长应确定接受评估组织提供评估资料的完整性和适用性,督促调查问卷工作的开展和结果回收及汇总。评估人员需对反馈回来的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提出可能存在的内部审计良好实务和需要持续改进的事项,并启动“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工作。同时,评估组可将问卷调查的汇总结果反馈给接受评估组织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8.3 现场实施阶段 8.3.1 召开进场会 评估组应根据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方案,与接受评估组织确定召开进场会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参会人员。在进场会上,评估组长需介绍评估工作方案和评估工作进展及相关情况。 8.3.2 实施现场评估 评估组应根据在非现场阶段获得接受评估组织内部审计的基础性信息,采用对不同类别的相关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访谈和开展问卷调查,查阅审计管理制度、文件、会议纪要等评估方法,对标《准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对内部审计治理、内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符合性予以核查;通过抽查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审计档案,验证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业务流程方面对《准则》的遵循情况。 8.3.3 汇总评估结果 评估组长须组织评估组成员对现场评估获得的初步结果进行逐一分析、确认,以确定对各评估要点的评估结果,包括评估分值、评估意见和建议是否客观、恰当,同时汇总评估分值并归纳总结得出整体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结论。 8.3.4 召开离场会 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应组织召开由接受评估组织治理层、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组织内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离场会。评估组就形成的整体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结论及内容与接受评估组织交换意见,以确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结论是否客观恰当。 8.4 出具评估报告阶段 受托评估机构在评估组完成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接受评估组织在内部审计治理、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管理和审计业务流程等方面遵循《准则》和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发表评估意见,并就内部审计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提出专业性建议。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应采用规范的格式。评估组通常应在实施现场评估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初稿),经审核后形成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给接受评估组织征求意见。接受评估组织应在收到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评估机构书面反馈意见。受托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组对书面反馈意见进行确认后,形成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定稿),经受托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发并及时送达接受评估组织。 9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 9.1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体系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体系包括内部审计治理、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流程等四个方面,包含20个评估要素及37个评估要点(详见《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体系表》)。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标准体系表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结论包括总体评价、内部审计良好实务和需关注事项及改进建议。每位评估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已完成检查和评价的评估内容所涉及的评估要素和评估要点,在对应的各部分“(评估要素)评估工作底稿”中记录评估的结论和评分。评估组将评分汇总形成“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结果汇总表”,得出全部评估要素总分,并结合各评估要素的评估结果确定整体评估结论。 总分低于60分,评估结论为不合格,说明接受评估组织不了解且未能遵循《准则》绝大部分的标准和要求,未能实现审计目标;总分高于60分,评估结论为合格,说明接受评估组织了解并能够遵循《准则》,再根据总分所处区间得出下列评级: 9.2.1 AAA级 总分值大于等于90分的,评级为AAA级。表明接受评估组织能够充分了解《准则》,在内部审计治理、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流程等四个方面完全遵循《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切合本组织实际情况,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高效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为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实现了审计目标。 9.2.2 AA级 总分值大于等于80且小于90分的,评级为AA级。表明接受评估组织能够了解《准则》,在内部审计治理、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流程等四个方面能够总体遵循《准则》绝大部分的标准和要求,内部审计工作围绕本组织实际情况,能够关注组织的主要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为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积极发挥作用,但在有效遵循《准则》或实现其目标方面还存在少部分需要改进的事项或内容,总体上实现了审计目标。 9.2.3 A级 总分值大于等于60且小于80分的,评级为A级。表明接受评估组织基本了解《准则》,在内部审计治理、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流程等四个方面能够部分遵循《准则》的标准和要求,基本能够实现审计目标。未能遵循《准则》而形成的缺陷可能超出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控制能力或范围,为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能力尚显不足,在有效遵循《准则》或实现其目标方面还存在重大改进空间。 10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具 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具包括:内部审计质量评估需准备的资料清单、内部审计活动调查问卷、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访谈提纲、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底稿、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结果汇总表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报告模板等。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具内容不在本文件中公开,具体可参见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出版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团体标准操作指引》。 参考文献 [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 [2]《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释义》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4年 [3]《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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