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FIE 001—2023。本标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实施。 税屋附件:《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3年7月15日 目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环境 5 领导作用 6 策划 7 支持 8 运行 9 绩效评价 10 改进 11 工业企业合规特别规定 附录A(规范性)工业企业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参考指标 参考文献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知识产权,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相关知识产权的合理引用不承担相关责任。本文件中使用的任何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均为方便用户而提供的信息,不构成背书。 本文件系阶段性成果。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规模、成熟度、目标、复杂程度以及实施环境及方式的发展变化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并不断完善。 本标准采用了ISO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 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施本标准既可以和国际标准ISO37301:2021对接,也可以和国家标准GB/T 35770-2022对接。 工业企业在实施本标准时,还应遵循本标准第11条的“工业企业合规特别规定”中的规定,逐一落实工业企业特殊的合规管理规定,从而全面实现工业企业合规管理目的。 另外本标准既适用于工业企业,也适用于为工业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他们都可以根据附录A“工业企业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参考指标”中的参考指标进行认证,通过可证明的形式,证明其达到和实施了本标准。 本文件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新浪(网)技术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市志霖律师事务所、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晓谦、罗洪、穆子砺、衣学东、黄勇、丁文严、贾东明、刘俊海、宋燕妮、孔丽英、黄亚英、邱星美、张小林、谷海燕、付杨、陈俊华、王晓光、李海英、梁强、金立志、雷志刚、谢阳、王志强、张璿、唐明、李绍恒、黄仁富、郭伟红、熊雄、徐士青、柴京利、丁玲、宋墨涵、杨薇。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李毅中、熊梦、郜志宇、吴汉东、胡云腾、徐显明、陈全生、马一德、张顺等同志的指导。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由中国工经联企业合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如对本文件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中国工经联企业合规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7号 联系人:柴京利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权益保护智库副秘书长、企业合规促进中心副主任 电话:010-82029547、13910922287 邮箱:chaijingli@cfie.org.cn 工业企业的合规管理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我国拥有41个工业大类、207个工业中类、666个工业小类; 二是编制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的团体标准,可以为工业企业在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方面提供遵循原则、评估方法和依据; 三是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团体标准应用范围广,适用性强; 四是制定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团体标准符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可为工业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信用和便利。 《工业企业合规管理准则》团体标准的编制填补了工业企业合规管理领域的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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