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出口获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8-12
摘要: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 十二五 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加大中小企业出口融资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快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25个行业出口规划待出
  商务部人士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力争年均增速高于GDP和外贸增长速度,力争“十二五”期末进出口规模达2.4万亿美元,其中出口达1.4万亿美元。

  在保持出口规模的同时,意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不断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出口产品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资金密集型并重转变,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机电产品出口,力争一般贸易机电产品自主品牌出口比例提高到30%。

  此外,还要推动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拓展中东、拉美、非洲、东盟、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努力实施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加快区域内贸易便利化进程;努力使对新兴市场的出口比例提高到40%左右,增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

  为达到上述目标,记者了解到,继意见发布之后,商务部还将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汽车、机床、工程机械、船舶、铁路机车、摩托车、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音响、家电、视像设备、半导体、冶金装备、石油设备、电力设备、重型机械、农业机械、航空、航天、模具、印刷机械、建材设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25个行业出口发展规划,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指出,将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来促进机电行业出口,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出口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鼓励国内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出口提供信贷支持,支持船舶、电力、通讯、铁路、冶金等装备制造业大型成套设备出口。

  意见指出,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全面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大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完善中资金融机构国外分支机构功能,向出口企业提供客户及买方银行信用咨询服务,对海外分销商及终端用户提供融资支持。

  数据显示,机电产品出口占我国出口产品总额的半壁江山。我国机电产品已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占外贸出口总量60%、增量70%以上,出口跃居全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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