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中的员工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政策

来源:税屋整理 作者:税屋整理 人气: 时间:2011-09-01
摘要:员工都有份的福利要征个税 专家详解个税争议细节:福利费中只有发给特定对象的生活补助可免税 从今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个税免征额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等也进行了调整...

员工都有份的福利要征个税
专家详解个税争议细节:福利费中只有发给特定对象的生活补助可免税

从今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个税免征额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等也进行了调整。

针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过节费、福利费、年终奖究竟如何计征个税,相关专家昨日进行了讲解与点评。
税务机关对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处理分寸和企业风险点提示

6000万人不再缴个税
据财政部介绍,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薪族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有6000万人不需再缴纳个税。

根据专家测算,每月工资在5000元以下的,个税的实际负担率在1%以下,6000元为2.42%,7000元为3.5%,7500元为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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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6000元少缴330元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新个税法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城市夹心层的“被剥夺感”。

以月工资6000元为例,每月需缴个税145元,比以前少缴330元。
职工福利费政策梳理 

几个争议中的有关员工福利费财税政策剖析——
1. 社保费与公积金
缴纳比例不超标无须征个税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均属于社会保险费的范畴,那么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是否也属于纳税范围?究竟该怎样计征个税呢?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再对剩下的余额依法计算缴纳个税。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指出,社会保险费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以不同形式征收,有些国家直接征收社会保障税,我国的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又与每个人的关系极其密切,所以采取了这样的措施。

2. 年终奖
按一个月工资除以12再征税
年终奖也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计税办法为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据已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张斌介绍说,年终奖是全年薪酬的组成部分,我国目前年终奖的个税计征方法是分摊计税找低税率的方法,现行计税方法相比以前具有合理性,总体上降低了税负。

此外,根据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一次性奖金这种计税方法对每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3. 福利费
单位给买的车房电脑都征税
根据我国的个税法,福利费属于免纳个税的范畴,那么究竟哪些费用属于免税的福利费呢?

一种情况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根据个税法实施条例,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上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在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三种情况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提留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一般意义上或财务角度的福利费和税法上的福利费概念有区别,从税法上讲,只有符合相关明确规定的才能列入免征范围。目前,很多模糊地带的收入项目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4. 过节费
应全额计入当月工资征个税
过节费是单位向雇员经常发放的项目,这部分收入究竟该如何计征个税呢?

针对过节费该如何计征个税这一问题,根据我国的现行税法:过节费应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额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过节费是由于受雇而获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计入个税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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