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防增值税独大应推新税种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2-11-06
摘要:  11月1日,福建和广东一同加入了 营改增 试点阵营。接下来的12月1日,天津、湖北、浙江也将加入,至此 营改增 试点跨度10个省市的扩围计划年内将收官。    大的方向就是精简税制,营业税最终是要全部改成增值税的...

  然而,随着“营改增”深入开展,企业有关税率过高,税负过大的呼声越来越高。据上海市统计数据,“营改增”之后约有89.1%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降低,10.9%的试点企业(主要为一般纳税人)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交通运输行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位于税负上升的行列。

  据悉,交通运输业各项营运成本中,只有新购车辆、车辆维修、燃油等支出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而占营运成本比重较大的人工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均不属于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企业采购设备的时间点可能不在‘营改增’范围内,比如说先买了设备,而后实施的‘营改增’,这样一来成本方面是不能抵扣的,企业自然觉得负担重。”施正文说。

  对此,高培勇认为,当前“营改增”的基本原则是保持税负不增加或有所降低,争取实现“营改增”“扩围不增额”的目标在他看来,当前“营改增”实施后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除了客观方面造成的不能抵扣外,更主要是当前税率也偏高。“实施‘营改增’扩大其试点范围的同时,启动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改革也是必要的。”

  高培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目前的增值税标准税率17%水平计算,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可收获减税2000亿元的规模效应。再加上附属于增值税之上的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由此而带来的减税,其减税总规模可望达到2500亿元上下。

  “如果能降到12%,我想会是一个比较合适的税率,”施正文表示按照今年税收收入规模9万亿元左右计算,从17%的增值税率降5个百分点后的减税效果,将达到上万亿元。“当然如果仅按照税收收入计算的话,这一万亿元的减税规模相当于会减少10%的税收,但是从今年以来的财政情况看,非税收入增幅已经超过税收增幅,因此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减少的税负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而对于税率调整,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也曾透露,上海“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意见较大,原先上海上报方案的税率定的是9%,国务院最终批了11%的税率。

  “如果平衡税负,需要有足够抵扣的项目。但是现实中,交通运输业仅靠汽油燃油的抵扣,不足以与原来税负持平。”
  对此,财税专家表示“营改增”减负要着眼于整个产业链。企业开增值税发票给下游企业,下游企业可以进行抵扣,从而减轻税负,从整个产业链来讲是减税的,而试点企业与下游企业重新议价,也能实质上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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