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税务局做好2021年“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民乐县税务局 2021-6-3 各税源管理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甘税办发〔2021〕4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现就2021年“项目管家”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2021年度“项目管家”项目对接工作 各分局要按照纳服股下发的民乐县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表进行核对,核对情况在6月7日前报纳税服务股。确定各自所属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后,及时跟进各类项目建设进度,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登记好“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台账,可以随时查看该项目的完工进度和相关信息,做到服务留痕迹。 二、做好“项目管家”纳税服务跟踪管理 各重点项目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在及时对接的基础上,优化和调整“项目管家”团队,及时跟进,强化管理。要指派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项目管家”责任人。在服务重点项目时,要根据项目类型积极宣传培训,特别要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 三、做好“项目管家”数据管理平台信息填报工作 省局对“项目管家”数据管理平台进行了优化完善,各分局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信息的填报及核对工作,确保基础数据零差错。各分局由专人负责直接通过数据管理平台录入2021年数据信息,并于6月10日前完成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的信息录入工作,通过数据管理系统,可以随时查看该项目的完工进度和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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