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0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1-06-28
摘要:我国积极鼓励能源资源类产品进口利用。您反映的关于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就伴生金、伴生矿在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范围不一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此过程中,将统筹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01号建议的答复

谢建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免征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增值税的建议收悉。

  我国积极鼓励能源资源类产品进口利用。您反映的关于阳极铜含黄金价值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就伴生金、伴生矿在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范围不一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此过程中,将统筹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关税司010-61965151

财政部

2021年6月2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