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玉环县地方税务局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03]400号 2003-11-1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1年03月0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请示》(玉地税政[2003]53号)收悉,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浙江中捷缝纫机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其股东转让股权的所得,应对转让方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经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后,用公司盈余公积金等新增的股本,应对股权所有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此批复。 抄送: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3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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