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民销售化肥是否需开具普通发票?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我公司面向农民销售化肥,销售时能否开具内部销售联单(公司自制)不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
我公司面向农民销售化肥,销售时能否开具内部销售联单(公司自制)不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对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实施“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止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在规范发票开具要求时强调加强对纳税人开票管理,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项时,应如实填开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告之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和取得发票的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