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地税发[2007]97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新农村万民创业小额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8-06
摘要: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省农村信用联合社联合开展的支持新农村万民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各县(市)农村信用联社代理发放。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新农村万民创业小额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地税发[2007]97号        2007-08-06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344号),现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新农村万民创业小额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局、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省农村信用联合社联合开展的支持新农村万民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由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各县(市)农村信用联社代理发放。对该项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集中缴纳,各县(市)农村信用联社不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但应对该项贷款利息收入单独记帐、单独核算。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