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代表谁的税 “福利”概念模糊酿争议

来源:新京报 作者:冯尧 李静 人气: 时间:2011-08-31
摘要:中秋将至,各大超市的月饼大促销又如期上演,不少企业也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然而,这些福利却不属于免税范畴,所谓 月饼税 其实早已开征。尽管 月饼税...

中秋将至,各大超市的月饼大促销又如期上演,不少企业也会向员工发放月饼、中秋购物礼券或是月饼券。然而,这些福利却不属于免税范畴,所谓“月饼税”其实早已开征。尽管“月饼税”只是一个小税种,在中国近10万亿元的财政收入中不值一提,但却引发了民间热议,“减税”呼声再次响起。但相关专家则认为,税制若不优化,“减税”永远是隔靴搔痒。

市  场:
销量是否受影响说法不一
记者通过采访多家月饼礼盒、礼券销售商发现,对于月饼税,大家的争议确实大,而针对销量是否受到影响的问题,商家的说法不一。

淘宝网上一家批发哈根达斯、DQ冰淇淋月饼提货券的老板说,今年确实不好做,“价格都做到最低了”。

而有的月饼提货券批发商说,虽然市场上争论的多,但实际上今年店里的月饼礼盒、提货券销量影响不大。“对于月饼税大家该骂的骂,但是来买月饼的都是公司送员工、送客户,即便是真的收税,该送的,也还得送”。

一家超市的销售人员表示,今年的月饼销售情况和往年差异不大。
 
职  员:
发月饼不如发钱
在西直门一家公司工作的小阎表示,他及身边的不少同事都希望今年的中秋节单位以现金或是购物卡代替月饼会更好。

“每年中秋前我们都会收到公司发的月饼提货券,有时提货地点离家还特别远,大老远跑去领月饼,领到的月饼包装还很重,挤公交很费力,打车又划不来。”小阎说,“其实拿回家的月饼也没人爱吃,这东西送人都不受欢迎。”

小阎说,如果今年再因为这几盒月饼自己还要缴税,那就真不想要了,公司还不如直接发员工现金或是购物卡。

国  企:
一直在缴“月饼税”
记者询问了中国铝业、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和拓人力咨询等公司,发现国企均会将月饼或者消费券等“福利”申报个税,多数外企发放“福利”时都会扣除税,而一些民营公司却并未将月饼算进员工的工资进行缴税。

中国铝业负责财务的负责人表示,过去单位在为员工发放各种福利时均会申报缴税,未来仍会按照税法执行。

公  司:
也许会更改福利发放形式

一家软件销售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每年中秋前给员工发月饼是考虑到对员工的关怀,其实每年批发月饼的成本也并不低,现在如果员工都不喜欢这种福利形式,再加上争论很大的月饼税问题,那公司也没必要再费力不讨好地发月饼了。

“我们这几天也在开会讨论今年中秋是给每个员工发过节费还是依然按照老传统发月饼,大家的意见也是倾向于直接发过节费。”这位负责人说,“本来想着让员工中秋吃月饼这是好事,但大家边吃着月饼边担心还要缴税,那就得不偿失了。”

另一家教育机构负责人则表示,“中秋发月饼已经成为一种习俗了,而且我们公司的月饼都是定制的,能代表公司的文化,发月饼是我们公司每年中秋节的传统,不会随意更改。”

学者观点
“福利”概念模糊酿争议
“官方过去对月饼之类的‘福利’征税不太统一,”企业税研究学者谢学焘说,企业对员工发放月饼一直被认定在征税范围中,但在过去,企业如果自购散装月饼给员工在食堂分食,是不会纳入征税范围,但将月饼以商品形式下发或者发放消费券,必然会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造成“同物不同税”这种现象,近年来月饼商品化恐怕是主要“推手”。谢学焘称,当前月饼价格动辄几百,让传统色彩逐渐褪色。他表示,从规范税法的角度上看,如果不对月饼之类的“福利”征税,就会成为逃税的一个通道。

事实上,“福利”概念在税法中一直较为模糊,在个税法所规定可纳入免税的行列中,“福利费”赫然在列。但税务机关又明确表示,所谓“月饼税”其实早已开征。根据个税法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本次“月饼税”争议,无疑让“福利”模糊的概念彻底浮出水面。谢学焘分析认为,税法中所提到的福利可能更多偏向“医疗健康方面”。“政府与企业所理解的福利概念有偏差,像月饼这样‘人人都有’的福利,恐怕不在免税范围内”。

此外,有评论称,对“福利”征税仅针对企业,而对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放任不管”,存在歧视。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任何单位均应依法申报,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也不能例外。

降税负需优化税制
在我国,只要有经济行为发生,就会被征收各种税。以月饼为首的“福利”税其实只是一例,也并非首次开征,但依旧引发民间对于“减税”的呼声。

在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看来,这与民间税负偏高不无关系。他表示,从宏观上来看,当前所呈现的“仇税”问题不能单靠减税解决,用“优化税制”的概念更准确。他指出,从总体结构分析,当前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涉及劳务报酬方面税负仍偏高,对于企业来说的增值税、营业税当前较为适中,但类似于资源税则明显偏低。“优化税制”的核心在于“降低偏高税负,提升偏低税负”。

杨卫华说,衡量我国税负高低,依据税负占财政收入比例的数据,并没有太多说服力。他认为,从该比例数据来看,我国与其他国家相比反而偏低,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除了征税外,另有大量其他费用需要征收。所以比较国民税费负担,需要合并税与费征收的总额。“如果将税费两项合并计算,我国数据将远超其他国家。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国国民所承担的税费压力完全有必要减轻。”他强调。

杨卫华认为未来“优化税制”,可以考虑将一些收费正名为税。他举例称,目前概念较为模糊“教育费附加”,完全有必要归为税的范畴。事实上,有的西方国家甚至将社会保险都划分为税收。

网友“微”观
“拿月饼抵税行不?”
@PVC塑料网:一年才吃一次月饼,这样都要交税,这样的月饼发得还有意义吗?

@李春光先生:从房产加名税到月饼税,以法律为挡箭牌,对小民钱包越发盯的死紧。要民生还是民不聊生?是个问题。

@KarinWan:可以给税务局交个月饼抵税吗?

@家在林海:我们公司一直交税的,月饼、粽子,连电影都是,我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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