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软件增值税优惠企业,嵌入式软件部分如何核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5-11
摘要:问: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是嵌入式软件,请问这部分在核算上还有要求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规定,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问: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有部分是嵌入式软件,请问这部分在核算上还有要求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规定,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其中,第七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

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因此,企业需要按上述文件规定,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

如果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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