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获疫情防控增值税减免三十余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政策干货】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案例】株洲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城市清洁服务的公司。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该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共计三十余万元,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保证了醴陵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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