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随后,在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正式公布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营改增之后,改征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同时,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明确表示,有两大政策为营改增收官之战保驾护航: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采取过渡性措施。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 此次税改扩围涉及1000万户纳税人 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就改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至此,此前引发业内颇多猜想的四大行业营改增之后的适用增值税税率悬念,也终于尘埃落定。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开展营改增试点,逐步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以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解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此后,从2012年到2015年底,四年间全国先后完成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以及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共涉及试点纳税人共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 而此次四大行业营改增,涉及纳税人规模更大。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四大行业新增试点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两大政策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在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而这次营改增,对四大行业纳税人也给出了政策性“红包”:一是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二是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 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原理来看,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从之前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此外,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不仅减轻了企业税负,还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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