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  加强税源管理是做好税收工作,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 两基 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近年来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二)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一是要切实抓好已有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的落实。 以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突出抓好责任区责任人管理、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发票管理、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度的落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以求税源基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促进各部门信息资源使用效能的最大化,随时掌握区域内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税源分布一目了然,监控管理有的放矢。另一方面要将税源管理工作作为国税机关内部征收、管理、评税、稽查各部门具有共同责任的工作加以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部门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解决征收人员不了解税源情况、管理人员不了解征收情况的现象,改变以往纳税资料传递滞后、税款征收管理变成事后监督的情况,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实现征收、管理、评税、稽查信息的全方位共享,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的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日常检查、调查等方式加以解决,切实做好税源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管理。
  三是要强化“人机结合”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人机结合”模式在税源管理中的优势作用,按照总局全面加强“一四六小”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强化“人机结合”,人与机在税源管理中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一方面要加大税源监控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力度,整合信息资源和数据利用的效果,增强计算机对税源管理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税源管理责任制,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管理责任人要从具体事务入手,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经常深入企业,对企业经营情况、资金流向、产销变化、总体发展趋势等动态信息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要加强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的跟踪管理和动态实时监控。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及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结合计算机中静态信息,全面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减少因“疏于管理”所导致的涉税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提高标准,务求实效
  要将税源管理工作作为征管制度建设和征管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要形成征、管、评、查部门横向配合、责任共担,上下级国税机关纵向管理,责任明确的全方位、立体式管理模式,使税源管理工作有制度、有标准、有成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涉税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是要制定和完善税源管理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加强税源管理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列入工作考核范围,使考核办法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管户制”、“一窗式”、“一户式”管理制度和模式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和作用,在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职责的同时,也要使征收、评税、稽查等部门及人员的税源管理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部门协调配合作用,发挥人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同时,要结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税源管理考核制度和目标,加大考核力度,奖罚分明,促进税源管理有深度、有广度、有成效。
  二是要重点解决具体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市局领导有关讲话精神,体现“保质量、提效率、降成本、树形象”、扩大征管成效、改革创新、狠抓各项日常工作的要求和目标,采取切实措施解决日常税源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1、解决各项征管基础建设制度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征管基础建设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直接影响到税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目前要切实解决对纳税人经营动态跟踪管理力度不够、对其经营状况变化反映能力差的问题,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对纳税人纳税资料的受理审核环节,在注重资料齐全性、申报及时性、表式规范性审核的同时,加强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审核和税源、税基监控的深层次管理;解决征管脱节、信息传递滞后和失真、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低、征、管、评、查各部门间协作不密切等问题,着力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税源实事监控、跟踪管理的格局,提高税源管理的实际效果。
  2、解决少数干部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敢负责任,导致税收基础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给各种涉税犯罪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当前就要通过各项制度及各种激励措施的落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为税源管理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良好基础。
  3、解决重点稽查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要整合各种税收信息,提高信息综合运用水平,不断完善有效的选案机制,提高选案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代表性;同时通过稽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增强查案、破案能力,加大查处案件的处罚力度和处罚面,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以查促管,加强税源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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