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资收益的检查方法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1
摘要:对 投资收益 的检查,应通过对企业的 投资收益 、 短期投资 、 长期投资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付款 、 银行存款...

    对“投资收益”的检查,应通过对企业的“投资收益”、“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及有关的会计凭证,确认其投资收益的实现及分配情况,了解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计算期予以入账,并查看其是否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了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同时是否按国家规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参与了企业的利润分配。当然,在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到受资单位进行检查外调,了解其实现的利润是否真实完整,应分给投资单位的利润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截留投资单位利润挪作他用的现象。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投资收益进行重点检查:

    1.对企业的债券利息和股利的检查

    对企业投资收益的检查,应注意审查其取得的收益是否及时按规定入账。企业在进行债券投资时,认购溢价发行在一年以内不得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债券,是否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于每期结账时,正确分摊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数额计入投资收益。反之,企业认购折价发行一年以内不可能变现债券时,是否也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将应分摊部分按期记入“投资收益”账户。其次,企业的债券投资到期时,其投资收益是否按规定数额入账;企业在转让、出售投资的股票和债券时,是否对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进行会计处理,将这种差额记入“投资收益”账户,有无不按规定,漏记、乱记或不记的现象。

    2.对企业投出货币资金和财产获取收益的检查

    企业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或资产,主要是一些闲置资产,尤其货币资金一般都是暂时闲置的。因此,应该注意对企业投出货币资金和资产的收益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和货币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是否存在以国家专项储备物资或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向其他单位进行投资的现象,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何。另外,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是否按现行的财务规定进行了评估作价,其评估作价的结果是否真实、合理和准确。再者,还应检查投资双方是否签有法律上有效的投资协议,并检查协议中所规定的利润分成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的规定,同时结合企业“投资收益”账户,检查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入账数额是否准确,有无将收入列入其他账户不如实反映企业投资收益的现象。检查企业在收回各种对外投资时,其收回投资数额与投出资产数额的差额,是否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入了企业“投资收益”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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