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渝财税[2021]40号 2021-12-23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重庆市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重庆市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重庆市2021年度(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1.重庆市阳光公益事业基金会 2.重庆市教育新闻研究会 3.重庆陆海国际传播公益基金会 4.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