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岗责体系大纲》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4]091号 2004-03-19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总局相关的配套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全程服务的要求,省局决定实行新的《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岗责体系大纲》,原《规程》和《岗责体系大纲》同时废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岗责体系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以便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新的《规程》、《岗责体系大纲》及相关说明的电子文档在省局FTP:CENTRE征管处征管业务规程目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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