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必查票 发票检查成税收稽查重点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文 人气: 时间:2012-01-25
摘要:  2011年,新疆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企业1532户,查补收入4.08亿元,调减企业亏损额1.24亿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2306万元,为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新疆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企业1532户,查补收入4.08亿元,调减企业亏损额1.24亿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2306万元,为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新疆国税局总会计师李桓告诉记者,2011年,新疆国税稽查部门围绕税收中心任务,以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突出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和重点税源检查,为维护新疆良好的税收经济秩序作出了贡献。

  税收专项检查力度大
  李桓说,2011年,新疆各级国税稽查部门检查企业1667户,发现有问题企业1382户;组织企业开展自查2316户,自查应补缴税款5514.31万元。

  一年来,新疆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均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机构,自上而下形成了由稽查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体系。在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新疆国税局还结合“新疆是资源大省,采矿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实际,有重点地选取了2户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有针对性地开展解剖式检查,查补收入达1800多万元。该局还安排了对农产品收购及加工企业、采矿业及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非居民企业等行业及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检查。

  据悉,为做好资本类项目检查工作,新疆国税稽查部门积极探索资本类项目检查方法,创新性地提出“查账必查资本交易”的工作思路,仅在乌鲁木齐选取的5户企业当中,就查补企业所得税2.06亿元,为今后提高选定行业和项目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提供了有效方法和依据;按照“查账必查票”的要求,新疆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在认真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税收检查工作的同时,还将发票使用情况作为必查项目贯穿于整个税收检查工作之中。

  2011年,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被新疆国税局确定为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地区,重点整治该州的农产品加工和采矿业税收问题。一年来,该州国税局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稽查与管理互动检查等方式,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区域内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也得到明显提高。

  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新突破
  在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新疆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召开协调会议或简报形式,积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建立了协作办案、线索移交等协调工作机制。通过税警协作,密切与公安部门配合,按照“打团伙,捣窝点”的工作思路,深挖扩线,顺藤摸瓜,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端掉了一批犯罪窝点,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

  在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新疆国税局将发票检查工作覆盖到整个税收管理工作中,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案检查、常规性检查、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一起部署开展,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

  2011年,新疆国税局通过各类检查,共检查各类纳税人8641户,检查发票364万余份,发现有问题纳税人1278户,涉及非法发票1.65万份,涉及金额5.29亿元,查补税款8000余万元,罚款653.01万元,滞纳金309.25万元。通过受票企业发票线索跟踪检查,共计立案查处提供非法发票纳税人59户,检查发票7834份,涉及金额4800余万元,查补税款786.55万元,罚款10.44万元,滞纳金98.77万元。

  同时,新疆国税局注重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非纳税单位的联系,积极获取发票信息,杜绝虚假发票“买方市场”,去年共检查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122个,涉及有问题或疑点发票570份,涉及金额140.17万元,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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