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1]60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1-08-26
摘要:新疆困难地区各级财政、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和《目录》的规定,认真落实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反映。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11]60号        2011-08-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享受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涉及外商投资的,应符合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二、新疆困难地区各级财政、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53号)和《目录》的规定,认真落实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反映。

  三、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税 屋附件:

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一、农林业

  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农产品基地建设。

  3、蔬菜、瓜果、花卉设施栽培(含无土栽培)先进技术开发与应用。

  4、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发与应用。

  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6、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治。

  7、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8、动植物(含野生)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生物育种;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及鉴定。

  9、种(苗)脱毒技术开发与应用。

  10、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与应用。

  11、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与应用。

  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

  14、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5、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6、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

  17、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18、农、林作物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与应用。

  19、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秆人造板,秸秆纤维素燃料乙醇、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等)。

  20、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沼气工程、“三沼”综合利用、沼气灌装提纯等)。

  21、食(药)用菌菌种培育。

  22、草原、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3、利用非耕地的退耕(牧)还林(草)及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工程。

  24、动物疫病新型诊断试剂、疫苗及低毒低残留兽药(含兽用生物制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与应用。

  25、优质高产牧草人工种植与加工。

  26、无公害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有害元素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27、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28、农牧渔产品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29、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30、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

  31、碳汇林建设、植树种草工程及林木种苗工程。

  3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

  33、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

  34、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草原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35、防护林工程。

  36、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

  37、抗盐与耐旱植物培植。

  38、速生丰产林工程、工业原料林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及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

  39、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

  40、野生经济林树种保护、改良及开发利用。

  41、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42、林业基因资源保护工程。

  43、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

  44、野生动植物培植、驯养繁育基地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5、道地中药材及优质、丰产、濒危或紧缺动植物药材的种植(养殖)。

  46、香料、野生花卉等林下资源人工培育与开发。

  47、木基复合材料及结构用人造板技术开发。

  48、木质复合材料、竹质工程材料生产及综合利用。

  49、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

  50、数字(信息)农业技术开发与应用。

  51、农业环境与治理保护技术开发与应用。

  52、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面源污染防治。

  53、农田主要机耕道(桥)建设。

  54、生物质能源林定向培育与产业化。

  55、粮油干燥节能设备、农户绿色储粮生物技术、驱鼠技术、农户新型储粮仓(彩钢板组合仓、钢骨架矩形仓、钢网式干燥仓、热浸镀锌钢板仓等)推广应用。

  56、农作物、林木害虫密度自动监测技术开发与应用。

  57、森林、草原火灾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58、气象卫星工程(卫星研制、生产及配套软件系统、地面接收处理设备等)和气象信息服务。

  59、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体系及能力建设。

  60、盐渍羊肠衣及制品开发与生产。

  61、防沙治沙工程。

  6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63、优质番茄、特色香梨、葡萄、甜瓜、红枣、核桃和枸杞的种植及深加工。

  64、优质酿酒葡萄基地。

  65、天然香料的种植、加工。

  66、甜菜糖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

  67、亚麻种植及其制品生产。

  68、高档棉毛产品升级改造。

  69、丝绸产品深加工。

  70、畜禽骨深加工新技术。

  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蓄滞洪区建设。

  6、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7、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8、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9、牧区水利工程。

  10、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1、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2、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13、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14、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15、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

  16、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17、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

  18、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19、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

  20、水文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8、管道输煤。

  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2、煤电一体化建设。

  13、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4、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5、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6、煤炭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7、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18、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9、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20、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

  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3、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4、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5、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6、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

  7、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8、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9、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

  11、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12、火力发电脱硝催化剂开发生产。

  13、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4、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1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6、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17、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高炉气、焦炉气、垃圾发电。

  18、采用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背压式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

  19、南疆喀什、和田应急燃机电站。

  五、新能源

  1、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2、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3、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六、石油、天然气

  1、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2、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及装置制造。

本文章更多内容:1-2-3-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