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关于做好“营改增”发票开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局的相关要求,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中心)自2016年5月起正式执行“营改增”,国际中心将向各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敬请各会员单位知晓下述事宜并协助办理: 1.开票对象 Ø国际会员 Ø参与国际板交易的国内会员 2.开票时间: Ø每月集中开票两次,若遇节假日视具体情况提前或顺延 Ø第一次为每月20日,开具的是当月1日至19日发生的费用 Ø第二次开票于当月月底前完成 3.开票项目 Ø手续费 Ø充抵手续费 Ø会员年会费(仅限国际会员) Ø席位使用费(仅限国际会员) Ø其他费用,以国际中心的通知为准 4.国际会员产生的上述未列明费用项目,原则上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具发票。为保证会员单位发票开具便捷,涉及相关事宜均可联系国际中心综合部财务室。 5.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于5月13日前填写附件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根据《确认函》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登记;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未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登记的国际会员单位,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提交方式:先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再邮寄纸质材料 Ø电子邮件提交方式:《确认函》和《确认函》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扫描件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gei-finance@sge.com.cn Ø邮寄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将已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加盖公章的《确认函》和《确认函》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一并邮寄至国际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42楼 联 系 人:综合部财务室 联系电话:20899502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通知。 附件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确认函》 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8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