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06-2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自2022年6月2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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