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新买不久的小汽车带给吴小姐麻烦事“一箩筐”,令吴小姐非常郁闷。当打听到地税部门可将已缴纳的车船税税款退还时,她的心里有了一丝安慰。 今年3月,吴小姐摇到车牌,便选购一辆小汽车。买到新车的吴小姐一有时间就载着家人和朋友到处游玩。可是,新车上路不到一个月,汽车便频频出现问题。吴小姐到4S店一修再修,还是未能彻底解决问题,这令吴小姐不厌其烦。吴小姐与经销商多次沟通,经销商终于在7月底同意吴小姐退回汽车。吴小姐事后向朋友大吐苦水:“汽车从摇号,到办理登记上牌、购买保险(放心保)、缴纳购置税和车船税等,还经历多次送修,最后竟然是退回经销商,真是一段“难忘”的经历!” 听到了吴小姐的遭遇,其中一个从事财务的朋友提醒道:“听说因质量问题退回经销商的车辆,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吴小姐听后半信半疑。 记者就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类似吴小姐这种情况,可以向地税部门申请退还车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规定: 广州市地税局进一步解释:“假设经销商提供给吴小姐的退货发票上的日期是今年7月,那么吴小姐可向缴纳车船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今年7月至今年12月,共6个月的车船税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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