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的公告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2014-6-25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需要,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启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为邮政、电信行业专用发票,是邮政、电信行业纳税人在提供服务时开具的非税控机打普通发票。 二、发票规格为190mm*101.6mm。 三、发票联次为二联。第一联为发票联,颜色为棕色,发票背面印有文字说明;第二联为存根联,颜色为蓝色。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票样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