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按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履行了合同所约定义务,即获得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债权债务关系就确立了,所以销售款凭据是指能证明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商事凭证,这即包括发票,也不仅仅指发票,还包括其他商事凭证,也就是说,即使没开具发票,只要其他商事凭证能证明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么按合同法规定,债权债务即成立(这个时候就算不开发票,上法院打官司,也会被判可以收款了,当然最后还得开发票),也就是获得收款的权利了,也就符合纳税义务条件了。 相关话题—— “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到底是个什么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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