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重组与业务合作

来源:葛海林 作者:葛海林 人气: 时间:2016-01-13
摘要:各位领导、嘉宾,今天我给大家汇报的内容是涉税服务机构重组与业务合作,我想结合华税的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 激烈空前的宝万之争,金融商业时代,在看得见的未来,金融资本通过各种资本市场,以并购等手段,参与实体经济的拓展及分利,中汇税务咨询股份有限

  (二)华税模式的特点

  华税集团采取了行业通行的母子型结构形式,当然将来在试点直设分所的基础上逐步改造子所并最终走向总分型结构。子所以税务师会计核算、涉税鉴证和纳税申报准备为基础,核心所以税务律师法律服务为抓手的集团业务合作模式。

  (1)税务与法律的结合为客户创造价值

  税务律师的服务重在“度”的把握。优势在于擅长商业活动方案的整体法律后果研判,全面考量各方案的合法性,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对不同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权衡、比较,变通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或调整某些经济活动,以改变其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通过调查取证寻求最符合、最适用经济活动事实的税收法律依据,以实现合法前提下的税赋最优。税务律师从经济活动方案形成、实施,甚至进入争议阶段,包括复议、诉讼、执行阶段,具有全程参与的职业优势,司法实践的洗礼使税务律师对一项方案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的研判更具有准确性和预见性。

  税务师(包括会计师)重在”量”的把握。偏重于研究不同经济活动方案下的账务处理效果,擅长甄别不同活动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的高低。同时,经济活动方案的规划需要严谨的会计处理支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和高质量的涉税会计信息是经济活动事实根据的载体,只有会计核算准确,规划方案才能实现。同时税务师对经济活动具有账务处理的独特专业判断能力和技巧,而不同的账务处理肯定会产生差异甚至截然相反的税收结果。税务师业务服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内部管理,通过计算、分析、比较进行账务处理和账务或税务的调整。对商业模式的理解、涉税利益谈判、协议的起草明显逊于专业律师,同时习惯以税务会计核算的视角解读税法,可能导致经济活动规划方案中自信适用的税收政策不为税务机关确认,在争议处理阶段法官和律师也听不懂其会计核算语言和诉求。税务律师与税务师的结合将始于纳税人商业活动方案合法性的审查,基于会计、税务核算作为税收规划实现手段,终于纳税人税收成本最优的“一体化”服务成为现实。

  (2)华税与员工、同行和纳税人等共享做强做大成果

  华税集团秉承共享精神,奉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原则。让自己的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共享重组做强做大带来的成果。华税集团按照公司管理层最初设定好的发展目标和模式,在行业中寻找适合的合作资源,按税务与法律结合的理想兼最优模式推进。华税集团首先考虑的是怎样做才能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税收权益,而不是首想获利;在团队关系上,华税集团信奉平等文化,更看重合伙人关系而不是雇员关系,为达华税集团目标管理层与员工分享利益和治理。参照《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对税务机关“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岗位要求取得律师职业资格的要求培训集团相似岗位员工提升素养。

  (三)华税模式的优势

  华税模式的优势在于:把税务律师关于合法性的专业判断,税务师关于经济性的把握成功结合到一起。纳税人成功的经济活动规划,离不开税务律师对于方案的形成论证,也离不开税务师对活动方案的效果分析和落实。针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特定税务规划方案,大部分都是不可逆的,如果对商业模式及实质吃不透,就无法把控不同商业模式所产生的不同的税负成本与法律后果。而诉讼经验是准确识别方案漏洞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避免各方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于企业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融资租赁、企业合并与分立等非日常性的业务华税模式有明显的优势。

  华税模式能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决策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企业决策者在判断是否进行某个商业业务时有一定的规律可寻,首先考虑的是商业模式能否给他带来经济效益;其次考虑获利以后,开展这项业务的成本大小;再次判断开展该项业务国家是否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等法律风险;最后决策者在前几方面都有明确答案情况下,考虑落实方案的具体措施,即寻求操作层面的帮助。

  华税模式不仅有利于自身做大作强而且有助行业法律地位的解决。税法律师与税务师两者的关系是合作大于竞争,共谋发展将是两者未来的方向。利用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机会,在明确税务师法律地位的同时,修改税收分歧解决的前置条款,必将迎来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业务的爆发性增长业务机会。

  华税模式有利于税务师行业所崇尚的“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业宗旨落地开花。税务机关的认定并非不可动摇,维护纳税人权益,必须要以法律、税务相得益彰的专业能力建设先行为基础,打铁需要自身硬才行。

  三、涉税服务机构重组与业务合作政策建议

  (一)重视涉税服务机构治理模式,稳步推进特普制改革

  行政制度对涉税服务机构的供给干预应当适度,应有有效的经济学逻辑支持。建议在相关制度中,完善涉税服务机构的治理模式并对涉税服务机构上市重组等进行制度安排,鼓励和引导税务师行业稳步发展。

  (二)加大力度推动华税式的跨界重组

  建议借鉴华税模式,明确新办税务师事务所时允许在非税务师事务所机构专职从事涉税业务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执业税务师参与出资办所。让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与税务师共享平台、携手前行,共同推动行业做强做大。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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