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09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年审情况的函 沪经信软[2009]776号 2009-12-22 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有关“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上海市软件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08年度通过年审的软件企业及2008年度认定的软件企业进行了年审(第二批),上海海高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285家软件企业符合条件,通过年审;联宇技术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等135家软件企业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年审。请帮助对通过年审的企业落实软件生产企业相关政策。 附件:1-2汇总 附件1:2009年度上海市通过年审的软件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 附件2:2009年度上海市未通过年审的软件生产企业名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09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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