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1996]721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统一发票发售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2-30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我市地方税务局从1997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印有有色荧光和无色荧光油墨标记的新版发票,由于防伪印刷工艺复杂,因此印刷成本有所增加。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统一发票发售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深地税发[1996]721号              1996-12-30


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我市地方税务局从1997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印有有色荧光和无色荧光油墨标记的新版发票,由于防伪印刷工艺复杂,因此印刷成本有所增加。东鹏印刷厂根据实际印刷成本已调整了发票的出厂价格。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函件[1989]粤税征函字第68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在发售给领购发票的企业、单位、个人时按东鹏印刷厂出厂价加收26.5%的工本管理费。现将调整后的新版发票价格通知如下,请各分局在发放发票时,按照下列价格收费(其中一联票按每本100套印制,其余按每本50套印制):

  一联票每本4.90元

  二联票每本5.90元

  三联票每本6.80元

  四联票每本7.80元

  五联票每本8.70元

  六联票每本9.80元

  以上通知,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199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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