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宁税函〔2022〕23号 2022-5-24 市住建局: 《关于扶持本市建筑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156号)收悉。我单位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更是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减税、免税、缓税、退税等政策叠加发力、打组合拳,多层面做好助企纾困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 宁德市税务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积极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大力支持包括建筑企业等经济实体的发展。建筑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或为甲供工程提供的或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缴纳税款;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此外,还有许多普惠性税收优惠,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阶段性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减半征“六税两费”等等,建筑企业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以自行申报享受,无需备案。今年,符合条件的建筑小微企业,还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按月退还增量留抵退税。 另外,根据现行有关税收征管权限的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于中央,市级人民政府及税务部门无权另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市税务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惠及建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立足税务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适时向上级税务部门反映代表及纳税人所提出的政策诉求和有关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领导署名:金丹丹 联 系 人:施文侣 联系电话:0593-2991286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答复类别:A类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法制科承办 办公室2022年5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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