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会计——消费税的计算(二)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1-17
摘要: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 消费税税率   采用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量 单位消费税额   在从量定额计税时,黄酒、啤酒是以吨为税额单位,汽油...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50%)

  委托加工产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消费税税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或=销售额×单位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例6] A企业受托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9500元,双方协商加工费为12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9500+1200)/(1-10%)=11888.89(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1889×10%=1189(元)

  委托方在向A企业付款时,除了按合同规定支付1200元加工费外,还应向其支付1189元的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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