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皖财税法[2021]1088号 2021-12-06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6日 附件 安徽省2021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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