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指标测算,发现销售(营业)收入比值、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利润率存在异常,评估总得分73.6分,应该进行重点评估。
(三)财务报表数据分析 应付账款余额比较大,数额为2565419.12元。 企业连年亏损,盈余公积账户余额较大,数额为2114973元。 (四)疑点分析: 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指标测算情况、财务报表分析情况,初步判断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不正常,存在隐瞒收入问题; 2、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异常,存在虚列、多列成本问题; 3、期间费用收入比、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异常,存在虚列费用问题。 4、应付账款、盈余公积数额较大,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问题在此账户隐藏。 三、进行初步税务约谈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首先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约谈中财务人员解释,2006年我市新开了两家私立医院,并且该企业原来的一个副总于2006年离开了该医院去了其中一家私立医院,从而使该院的收入有所减少。进货方式主要为先进货后付款,进货时不开发票,先暂估入账,计入库存,领用时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到实际支付对方货款时才取得发票,与客户之间长期滚动的存在这样的现象,所以造成应付账款数额比较大。期间费用主要为发生的广告费比较多,在河北电视台作广告需要支付费用,所以期间费用较高。 四、实地核查 我们按照评估程序,并根据发现的疑点和初步约谈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查阅了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账簿和相关凭证。发现以下问题: 1、应付账款2006年末余额为2565419.12元,库存药品账面余额为865733.39元,药品进销差价为550337.69元,由于该医院药品采用毛利率法以零售价记账,库存药品的实际进价成本仅为315395.7元(药品账面余额-进销差价)。由于应付账款余额大于库存药品的实际成本,并根据约谈时财务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货时先暂估入账计入库存,领用时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到实际支付对方货款时才取得发票,由此,可以断定该企业在2006年底,存在以暂估入账的药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问题,即为应付账款余额减去库存药品的进价成本部分,数额为2250023.42元。 2、盈余公积账户余额2114973.00元,经查看账簿和凭证,为2002年、2003年减免的营业税金转入,其中2002年为2048180.39元,2003年为66792.61元。 3、经过查看企业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发现企业有一部轿车于2001年9月购入,是以个人名义购买的,金额为151000元,一直在计提折旧。 4、2006年7月付给安国xx中药款22024.9元,发票为“安国市xxx有限公司”,另附变更说明,证明安国xx变更为安国市xx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落款章印为安国xx,认为变更证明异常。 5、2006年支付给安国市xx公司药款两笔,其中一笔为29600元,后附发票为“广西xx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笔为30000元,没有取得发票。 6、应付福利费的借方有红字数额,查看明细为收取的病号餐费,2006年全年合计为5762元。 进一步税务约谈并进行政策辅导 为了进一步确定企业存在的问题,根据实地核查情况,我们对企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约谈工作,同时在约谈过程中对企业进行了政策辅导。 首先针对暂估入账问题进行约谈,企业承认已经将这部分暂估入账的药品领用,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货款尚未支付,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发票,但是企业并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错,我们就此问题对其政策辅导,根据冀国税函[2007]2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发生的成本支出已经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合法凭证,不得在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满后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年度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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