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地方税收稽查体制改革,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渝编办〔2014〕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主城区成立跨区域稽查机构,现公告如下: 二、设立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要负责江北区、渝北区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内的税务稽查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20幢,邮编:401121,电话: 63027179); 三、撤销重庆市渝中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沙坪坝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南岸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北碚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渝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巴南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北部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局稽查局。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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