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修改为“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1
摘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修改为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以下称财税[2015]73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和财税[2015]7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修改为“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以下称财税[2015]73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和财税[2015]7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修改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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