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附件失效]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2017-10-12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本法规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附件失效]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2.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3.[附件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4.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5.《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
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一、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2016年初,我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16年2月发文。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地税函[2017]4号)《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7]24)要求,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16年清理文件,市局全文有效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8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件,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9件;2016年新增文件1件;共29件。 三、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全文有效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7件,全文废止或的失效税收(费)规范性文件2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件,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9件。 四、清理结果的公布形式 对于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公告后,及时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刊发,以便纳税人查阅、使用。同时,根据清理结果调整我局政策法规库内容,便于查询。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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