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及时开展增值税税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3-18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工作安排,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税率降至9%。为保障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各项措施落地生效,我市于2019年3月18日起对全市有关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完成时限 为了确保您4月1日起能正常使用新版本开票软件,请您及早升级并务必在3月31日之前完成升级工作。 二、升级方式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自动推送升级 2019年3月18日起升级服务器将启用新版本开票软件的自动升级功能。请您确保网络畅通,并登陆开票软件,系统将自动提示升级,您须根据升级提示完成新版本升级工作,升级后即可正常登陆开票软件。 (二)自行下载升级 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可登入航信诺诺服务网(https://xiamen.jss.com.cn)下载中心,自行下载金税盘最新版开票软件升级包升级;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登入厦门百旺服务网(http://xm.baiwang.com.cn),自行下载税控盘最新版开票软件升级包升级。 (三)辅助升级 针对使用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或特定纳税人,税控服务单位将远程或派技术支持人员上门辅助进行软件升级。 三、升级注意事项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自动推送升级过程中,如遇到有杀毒软件拦截报错,请务必添加信任或允许访问。您也可以在升级时先退出杀毒软件,升级前也请检查是否有足够的硬盘空间。 (二)升级前请先做好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三)升级后,在4月1日之前不能开出13%和9%税率的发票,4月1日零时起方可开出13%和9%税率的发票。 (四)本次开票软件升级,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新版的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号没有发生变化,原商品编码库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4月1日零时,系统会自动将16%税率更新为13%、10%税率更新为9%。 四、联系方式 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税控服务单位进行咨询,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热线电话95113;厦门市亨达海天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热线电话5080796;厦门海峡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热线电话2206812;厦门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61-12366或0592-360236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解读
税控系统软件升级若干问题答疑<疯狂税客>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