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8]1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全国国税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4-03
摘要:本次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但未列入名单的单位要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力争通过下一批示范单位创建审核。本次未申报参加创建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意识,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下一步的创建申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7-2018年全国国税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

税总函[2018]135号       2018-04-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要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报送的创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确定233家创建单位。其中,全国国税系统108家,占中央国家机关申报总数的47%,充分展现了全国国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成果。现将创建名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改造工作,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国管节能[2017]112号文件要求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继续完善创建方案,积极做好创建后续工作。按照工作计划,2018年7月份,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将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评价验收,9月底前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单位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国家税务总局拟予以通报表扬。评估验收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本单位“十三五”期间创建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本次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但未列入名单的单位要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力争通过下一批示范单位创建审核。本次未申报参加创建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能意识,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下一步的创建申报工作。

  税屋附件:全国国税系统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

全国国税系统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昌平区国家税务局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密云区国家税务局

  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东丽区国家税务局

  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2)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邯郸市国家税务局

  四、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1)

  阿拉善盟国家税务局

  五、吉林省国家税务局(2)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东市区国家税务局

  六、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4)

  七台河市国家税务局通河县国家税务局鹤岗市国家税务局

  大兴安岭地区国家税务局

  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1)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八、浙江省国家税务局(1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余杭区国家税务局萧山区国家税务局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上虞区国家税务局嵊州市国家税务局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德清县国家税务局吴兴区国家税务局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桐乡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国家税务局

  义乌市国家税务局东阳市国家税务局

  九、安徽省国家税务局(3)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黄山市国家税务局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十、福建省国家税务局(10)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平市国家税务局

  宁德市国家税务局漳州市国家税务局平谭区国家税务局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三明市国家税务局上杭县国家税务局

  莆田市国家税务局

  十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1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南昌市国家税务局九江市国家税务局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新余市国家税务局武宁县国家税务局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宜春市国家税务局

  上饶市国家税务局吉安市国家税务局抚州市国家税务局

  景德镇市国家税务局

  十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7)

  菏泽市国家税务局聊城市国家税务局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日照市国家税务局文登区国家税务局环翠区国家税务局

  枣庄市国家税务局

  十三、河南省国家税务局(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许昌市国家税务局濮阳市国家税务局

  漯河市国家税务局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

  十四、湖北省国家税务局(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宜昌市国家税务局

  荆州市国家税务局孝感市国家税务局襄州区国家税务局

  枣阳市国家税务局

  十五、湖南省国家税务局(5)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株洲市国家税务局

  益阳市国家税务局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十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

  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梧州市国家税务局

  十八、重庆市国家税务局(1)

  十九、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

  达州市国家税务局雅安市国家税务局

  二十、贵州省国家税务局(1)

  铜仁市国家税务局

  二十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4)

  灞桥区国家税务局阎良区国家税务局王益区国家税务局

  耀州区国家税务局

  二十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1)

  白银市国家税务局

  二十三、青海省国家税务局(3)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海西州国家税务局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二十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1)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二十五、大连市国家税务局(2)

  第三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二十六、宁波市国家税务局(1)

  宁海县国家税务局

  二十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胶州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二十八、深圳市国家税务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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